关于房产过户纠纷的问题我家在03年的时
通过你的描述看,卖方有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思。你们因为大意或者不懂法律,被对方钻了空子。根据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动产所有权一般在交付时转移,不动产所有权在完成转让登记时转移。房屋买卖以办理登记过户才告完成,你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将房款打给对方,此时,卖方应该将房屋过户给卖方。 然而,卖方共有人在与你签订购房合同时并未达成一致(妻子没有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卖合同处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状态,如果卖方妻子不同意卖房,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全部
通过你的描述看,卖方有不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思。你们因为大意或者不懂法律,被对方钻了空子。根据物权变动公示原则,动产所有权一般在交付时转移,不动产所有权在完成转让登记时转移。房屋买卖以办理登记过户才告完成,你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将房款打给对方,此时,卖方应该将房屋过户给卖方。
然而,卖方共有人在与你签订购房合同时并未达成一致(妻子没有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卖合同处于无效或者可撤销状态,如果卖方妻子不同意卖房,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他们夫妻有没有取得一致意见是你能否赢得官司的关键因素。
《合同法》56条规定“无效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如果该夫妻能够证明其并未就房屋出售取得一致,那么你将很难赢得官司。因为该合同自始无效。
但是你可以要求对方退回房款及利息,有定金的对方应双倍返还定金,对你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等等这些法院都是予以支持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