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商业/理财 个人理财

2006年3月和9月凭证式国债是否应该取出?

本人持有2006年3月1日和2006年9月1日的五年期凭证式国债各2W,现在加息了,想取出换成分离债。 不知道是否可行,请各位高手指点。 另还有2006年11月10日的五年期凭证式国债1W,应如何处理,请一并指点。谢谢!

全部回答

2007-03-18

0 0
要考虑流动性;如果流动性要求不高,分离纯债准备持有到期,则完全可以考虑换一部分。2006年11月10日的五年期凭证式国债也可以考虑换成新发行的凭证式国债。

2007-03-18

14 0
谢谢金风送爽大师,我也想知道。

2007-03-18

41 0
     今日银行储蓄利率上调,会影响到以后发行国债的利率,但怎样调整,尚不得而知。建议先不要着急将06年的国债提支,提支的利率低且取出后也没有新的国债来转存,等到新的国债发行时再做考虑。
   附:按下列公式可计算定期存款转存的适宜天数: 存入天数=计息天数×(调整后利率-调整前利率)÷(调整后利率-活期利率) 本次储蓄利率调高,3个月存款在13天内、6个月存款在19天内、1年期存款在47天内、2年期存款在75天内、3年期存款在90天内、5年期存款在132天内提前支取,转存同期限定期存款是合算的。
    反之不要盲目提前支取,以免得不偿失。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商业/理财
个人理财
贸易
保险
银行业务
经济研究
股票
商务文书
创业投资
财务税务
企业管理
产业信息
基金
外汇
金融
证券
经济
银行
黄金
期货
财政
商业
房地产
个人理财
个人理财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