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区农保转社保怎么看是中止了
1、参保人员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农商银行存折,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社区申请开具《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区盖章),填写《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同时申请居民养老保险退保销户;
2、未参加社保的居民,需携带《参保缴费凭证》、户口本、身份证、农商银行存折,至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长城路622号,广电大厦旁边,咨询电话:87968319)办理个人社保缴费;
3、社区带《参保缴费凭证》、《销户申请表》、《转移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到街道初审材料(复印件两份盖章);
4、街道或社区统一带材料到社保处(山城路1...全部
1、参保人员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农商银行存折,到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社区申请开具《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区盖章),填写《青岛市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同时申请居民养老保险退保销户;
2、未参加社保的居民,需携带《参保缴费凭证》、户口本、身份证、农商银行存折,至区劳动事务代理中心(长城路622号,广电大厦旁边,咨询电话:87968319)办理个人社保缴费;
3、社区带《参保缴费凭证》、《销户申请表》、《转移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存折复印件到街道初审材料(复印件两份盖章);
4、街道或社区统一带材料到社保处(山城路195号、区行政服务大厅)打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核实重复缴费情况;
5、街道或社区带《联系函》到区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正阳路211号)办理转移接续或退费手续;
6、居民养老保险中心打印《转移接续信息表》,并传送给社保处;
7、社保处将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生成的《转移接续转换表》,交给各街道劳动保障中心或社区,由街道通知参保人员领取;
8、参保人员可自愿携带《转移接续转换表》,至社保处填写《缴费基数差客额补收申请表》补齐差额。
咨询电话:
社保处:87868032 居保中心:87868926 个体参保:87968319。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