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倒是便利了。但是把这两根“平仄竿”不同的三言排列格式都截下,而且式式皆成“规则”,对联还有规则可言吗?连“仄仄仄,平平平”这样毫无平仄交替、明显违反对联规则的格式,也作为一种“联型”加以肯定,其不妥更是不言而喻。诚然。这种格式有“死马子/活招牌”作为例子(按“活”为入声,当是仄声字,此例非“仄仄仄,平平平”),但是不合联律的例子,随处可以找到。
能找出例子来,并不就证明其“格式”可以成立。再说,“只要上联仄字尾,下联平字尾,其余字平仄不拘”,即只要把上下联最后一字的平仄定下,其余的字是平是仄全可随意,又何必还要到“平仄竿”上截来截去,多此一举呢?
常江先生两书的“句脚平仄规律”,也是简单地用数学上的排列组合方法寻找和制定出来的。
他在《中国对联谭概》中说:
句尾断句的,只有一种情况,两断句有两种情况,三断句有四种情况,四断句有八种情况,五断句有十六种情况,六断句有三十二种情况,七断句有六十四种情况。……按几何级数增加下去。
“句尾断句的”这句话比较费解,因后面若再无别的联句相接,就无所谓断与不断,因此不如直接说“每边只有一句的”更好懂。
为了使读者能更好地明白其排列出的“句脚平仄规律”,他还列了一个表(见下页)。
句脚平仄规律
一断句 两断句 三断句 四断句 五断句
┌仄仄仄仄仄┐
┌┤ │⑴
┌仄仄仄仄┐│└平平平平平┘
┌┤ ├┤⑴
│└平平平平┘│┌平平平平仄┐
│ └┤ │⑵
┌仄仄仄┐│ └仄仄仄仄平┘
┌┤ ├┤⑴
│└平平平┘│ ┌平平平仄仄┐
│ │ ┌┤ │⑶
│ │┌平平平仄┐│└仄仄仄平平┘
│ └┤ ├┤⑵
│ └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
│ └┤ │⑷
┌仄仄┐│ └平平平仄平┘
┌┤ ├┤⑴
│└平平┘│ ┌平平仄仄仄┐
│ │ ┌┤ │⑸
│ │ ┌平平仄仄┐│└仄仄平平平┘
│ │ ┌┤ ├┤⑶
│ │ │└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 │ │ └┤ │⑹
│ │┌平平仄┐│ └平平仄仄平┘
│ └┤ ├┤⑵
│ └仄仄平┘│ ┌仄仄平仄仄┐
│ │ ┌┤ │⑺
│ │┌仄仄平仄┐│└平平仄平平┘
│ └┤ ├┤⑷
│ └平平仄平┘│┌平平仄平仄┐
│ └┤ │⑻
┌仄┐│ └仄仄平仄平┘
│ ├┤
└平┘│ ┌平仄仄仄仄┐
│ ┌┤ │⑼
│ ┌平仄仄仄┐│└仄平平平平┘
│ ┌┤ ├┤⑸
│ │└仄平平平┘│┌仄平平平仄┐
│ │ └┤ │⑽
│ ┌平仄仄┐│ └平仄仄仄平┘
│ ┌┤ ├┤⑶
│ │└仄平平┘│ ┌仄平平仄仄┐
│ │ │ ┌┤ │⑾
│ │ │┌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
│ │ └┤ ├┤⑹
│ │ └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
│ │ └┤ │⑿
│┌平仄┐│ └仄平平仄平┘
└┤ ├┤⑵
└仄平┘│ ┌仄平仄仄仄┐
│ ┌┤ │⒀
│ ┌仄平仄仄┐│└平仄平平平┘
│ ┌┤ ├┤⑺
│ │└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 │ └┤ │⒁
│┌仄平仄┐│ └仄平仄仄平┘
└┤ ├┤⑷
└平仄平┘│ ┌平仄平仄仄┐
│ ┌┤ │⒂
│┌平仄平仄┐│└仄平仄平平┘
└┤ ├┤⑻
└仄平仄平┘│┌仄平仄平仄┐
└┤ │⒃
└平仄平仄平┘
这个表只列到“五断句”。
从这个表可以看出,只要上联最后一句的句脚用仄声字,下联最后一句的句脚用平声字,其余的句脚不管用平声字还是仄声字,通通“合律”,连上联所有的句脚(不管多少句)全用仄声字。下联所有的句脚(不管多少句)全用平声字,也可以。这样一来,对联句脚平仄规律,同其句中平仄规律一样,也无章可循了。
若把句中平仄规律也合在一起看,在常江先生的对联平仄规律中,实际上只有这么一条,就是上联最后一个字用仄声字,下联最后一个字用平声字,其余不管是句中还是句脚的字,用平用仄,完全可以听便。对联的平仄规律若真是如此,的确是再简单不过了。
但是,用这种方法给对联定规则,看起来很科学,很严密,实则从根本上取消了对联规则。
另一种偏向,是毫无系统,抓住一鳞半爪或者对联的某些部分,就来规定联律。结果这也是联律,那也是联律,到底什么是真正的联律,自己心中无数,读者不得要领。有人在《中国楹联报》第八十九、九十两期上发表的《联律六格》,便是一个典型。这篇文章一开头就说:“对联格律,不断争鸣,依我看来,归纳有六大主格。
”即“马蹄格”、“领字格”、“排比格”、“自对格”、“扇对格”和“假性格”。从这段话看,这所谓“六大主格”便是联律的精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