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社保问题我是外地人在厦门参保的,想
外来员工离厦退保有关规定
外来员工离厦退保必须在用人单位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了停保手续后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办理,缴费满一年及以上者,还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注意:外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5个工作日后可办理到账金额退保手续,未到账部分留待下次退付。 )
1、外来员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三项集中退付;
2、外来员工退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厦门银联公共支付系统转接联网银行代发形式发放,以方便外来员工领取退保资金。 社保经办机构将审核后的退保资金存入外来员工本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由本人到银行领取;
3、外来员工可凭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
4、...全部
外来员工离厦退保有关规定
外来员工离厦退保必须在用人单位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了停保手续后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办理,缴费满一年及以上者,还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注意:外来员工办理停保手续5个工作日后可办理到账金额退保手续,未到账部分留待下次退付。
)
1、外来员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和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金三项集中退付;
2、外来员工退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即通过厦门银联公共支付系统转接联网银行代发形式发放,以方便外来员工领取退保资金。
社保经办机构将审核后的退保资金存入外来员工本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由本人到银行领取;
3、外来员工可凭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
4、外来员工退保时,如遇其当月缴费未到帐,征得本人同意,退付其已到帐金额,未到帐部分留待下次退付;如本人不同意,则待缴费金额到帐后一并退付;
5、参保单位可统一为其已停保的外来员工办理退保手续,填报经外来员工本人签名确认的《外来员工退保花名册》(电子表格)并附软盘,2004年6月30日前参保的外来员工,还应携带2004年6月30日前的《外来员工缴费对账单》。
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退保资金存入外来员工个人银行卡账户;
6、取消委托代领办法,外来员工个人退保手续只能由本人办理。伤亡、病故人员的家属凭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7、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记录外来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项信息。
外来员工可通过厦门市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服务热线、互联网、声讯台、各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台、触摸屏等及时查询本人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和失业保险缴费信息。外来员工还可以通过银行卡发卡银行服务热线、银行网点、自动柜员机及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查询核对退保入账情况。
外来员工个人办理退保
(一) 提供的材料:
1、 2004年6月30日之前已参保的需提供2004年6月30日前的外来员工养老保险手册和印章齐全的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
2、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的厦门地区的银联卡;
5、按本市标准缴费的外来人员须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 相关规定及要求:
1、外来从业人员离厦时,其社会保险个人帐户随同转移,无法转移的可办理退保手续。
2、外来员工离厦退保必须在用人单位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了停保手续后的次月10日以后方可办理,缴费满一年及以上者,还可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3、除了2003年7月前已停保或社会保障卡遗失已挂失外,外来员工在办理退保手续时,必须提供社会保险卡;
4、从未制做社会保障卡(医保IC卡)的外来人员离厦办理社会保险退付时,需凭离厦飞机、火车、汽车票,身份证原件,一寸彩照(背景为白色)到市社保中心证卡管理与咨询科现场制卡后方可办理退保手续。
5、取消委托代领办法,外来员工个人退保手续只能由本人办理。
6、已转为本市户籍的人员不予退保。
7、办理地点:外来参保员工可到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8、其他规定事项:
1)外来人员如遗失身份证,在办理退保手续时必须持有当地派出所开具的“临时身份证”证明(证明书上需附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
2)外来人员如遗失2003年7月之前的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必须首先在厦门日报、厦门晚报、厦门商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社保经办机构根据所持的遗失声明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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