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实施六大支撑行动?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 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 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 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就业促进、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财产性收人、收人分配秩序规范、收人监 测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 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一)就业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延伸,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鼓励 新型劳动密集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 西部地区有序转移。 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全部
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 和再分配调节并重,完善劳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 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 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就业促进、技能提升、托底保障、增加财产性收人、收人分配秩序规范、收人监 测为重点,制定综合配套政策,为实现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 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
(一)就业促进行动全面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生产制造向生产服务延伸,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机会。鼓励 新型劳动密集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沿海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 西部地区有序转移。
鼓励发展家政、养老、护理等生活性服务 业和手工制作等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吸纳更多中低技能劳动者 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劳动者就业。推动上游能源原材料 行业脱困发展,稳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扩大 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
有效提升劳动力市场流动能力。推进户籍、住房、教育、 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消除制约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体制机制障 碍。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新兴产业带动效应,吸纳更多困难地 区、困难行业劳动力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流动就业。
总 结推广返乡创业试点经验,引导劳动力由东向西、由劳务输入 地向输出地回流,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不断提升劳动力市场供求匹配能力。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 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完善失 业登记办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城镇常住 人员享有与本地户籍人员同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加强人力资源 市场建设,探索利用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及时发布 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全面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积极打造 人力资源服务全产业链,在产业集聚、创业创新集中地区,支 —90 —持建设一批包括招聘、培训、薪酬、咨询、健康服务等多位一 体、一站式管理、订单式服务的人力资源产业园。
(二)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
分类指导建设一批布局合理、 功能突出、高效实用的多层次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加大政府支 持力度,鼓励社会投资,放宽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机构外资准入 限制,改善实训条件,提高实训效能。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企校结合,推行以“招工即招生、 人企即人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 制。实施技师培训项目,加快急需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 为培育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人才支撑。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 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 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以就业为导向 对困难人员实施职业培训,把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安置紧 密结合起来。
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力度,帮助青年获得相应 工作经验或经历,提高就业竞争力。
(三) 托底保障行动完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大转 移支付力度,着力提高低收人者收入。健全低保制度,完善低 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在保障家 庭基本生活的同时,兼顾就业激励目标。
提升精准兜底保障能力。完善多层次的救助体系,积极发 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确保面临 特定困难的人员获得相应救助。探索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 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将城镇私营单位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纳人缴费基数统计口径范围,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人群体的制度性挤出。
划转 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加大国有资本收益补贴社会保障 力度,化解社会保险基金缺口等长期风险。积极发展慈善事业。
(四) 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快发展 直接融资,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金融产品 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 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加强对财产性收人的法治保障。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和透明 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财务管理和分红制度,切实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拆迁、征地、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 依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合理调节财产性收人。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 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 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
(五) 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规范现金管理。推行非现金结算。全面推行银行代发工资模式。堵塞非正规收人渠道。继续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 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人。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健全包括个人所得 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人者税收负担,发挥收人调节功 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完善鼓励回馈社会、 扶贫济困的税收政策。
(六)收人监测能力提升行动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 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人、 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人监测 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人信息监测水平。
完善收人分配统计与核算。完善居民收入分配相关统计指 标,增加群体分类。加快建立电子化居民收人调查统计系统。 加强中等收人者标准研究。加强国民总收人(GNI)核算和境外 净要素收入统计。建立收人分配政策评估体系。
建立宏观经济、相关政策和 微观数据的综合评估机制,对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和效果进行 评估。借鉴国际经验,引入收人分配微观模拟模型。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