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 受理范围: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违反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未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欠缴社会保险费。
注意事项:受理双方必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形成劳动关系的双方,要有相关劳动关系的证据,拿不出相关证据,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农民工提供的包工头和项目方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线索,对被投诉方、被举报方进行核实调查,经过调查后,受理那些确实存在拖欠工资等问题的投诉、举报。
对于无法证明事实的投诉、举报不再受理。家装行业中,施工队只负责装修不负责装修材料的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施工队既负责装修又负责装修材料的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应该向建筑部门反映。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如果发生劳动争议,可以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受理范围:1。 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经济补偿和赔偿、企业裁员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劳动争议。如果调解无效,职工可向法院起诉。
市建委清欠办 主要受理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等相关问题,同时协助劳动监察部门追讨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事宜。
工程款是指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工程欠款,包工头与建筑公司、开发公司之间的欠款不能定义为工程款,不在清欠办受理范围之内。法院 优先执行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这两类诉讼,在多种债权债务情况下,将优先执行以上两类诉讼。
对于困难农民工,可以考虑减、缓、免诉讼费,他们的优先执行范围只在以上两类诉讼,不包括餐饮等其他用工行业的讨薪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