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购建固定资产时向个人借款,现在还款困难,想以购建固定资产抵帐.问:单位这种做法是否为销售不动产?应交营业税吗?
这个行为需要属于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而且在借款的时候,如果规定有利息,还需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不是像你所说的那么简单,首先说借款要有协议,是否付借款补偿,如果有补偿发生,要按个人所得税条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你单位有没有销售不动产的经营项目,没有该经营范围,则是违规行为,不合法,买的人权利得不到保障。如果有这种经营范围则可以按销售不动产处理。 另外还可以按破产企业处理;也可以按转让股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