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厂里做了十年,因刚签半年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能得到补偿吗?我在在家工厂里做技术工,连续工作十年.今年初同厂里签了一份为期半年的合同,合同到期日为2006年6月30日.5月份厂方通知我合同到期不再续期,由此解除劳动关系,并不给予任何赔偿!我觉得厂方这样做很不合理,我在厂里干了十年多,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我又没犯什么过错,工作方面也不比别人差.之前没签过任何合同,我觉得这个半年期合同是厂方有意骗我签的.请问我能得到赔偿吗?又如何去追讨我的赔偿?
兄弟,您中招了!!我是人力资源管理师,我对你的不利处境深表遗憾。
厂方吃定了你不懂劳动法才跟你续签半年期合同,而且,想要补偿没有多少挽回的余地,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厂方的做法没有违法,即使能挽回也很麻烦。
你可以请律师帮你去争取“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算”的补偿,但是这是以厂方违约为前提。 你以“厂方滥用续签劳动合同权力诱骗劳动者续签半年期合同,逃避辞退劳动者补偿,我不同意解除合同”为由,能争回多少是多少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续签合同时,你放弃了“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权力,被厂方钻了空子。你这一亲向经历证明:单是靠老老实实工作是不够的,你可以保证你不侵犯别人的权利,但并不能保证别人不侵犯你的权利!看来,我们大家都还得加强学习,了解法律知识来防范自己的权利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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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只要能够证明你在单位已经工作满十年以上,你可以要求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每工作满一年应当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不愿补偿,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即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二个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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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用给补偿。 用人单位这样做很卑鄙是真的,如果你不签这份合同,用人单位要想解雇你就必须给你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但是你签了这份合同,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就不用给经济补偿金了。 现在即使你申请劳动仲裁也没有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