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眼镜能参军或上军校吗我不幸沦为眼镜的
考军校是不可能的!
但进入某些地方大学,然后成为国防生,照样可以成为军人。
你有资格报考国防生吗
据总政干部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应该具备以下 条件:
一是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二是年龄条件,必须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的8月31日) ;三是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 联字第2号)
报考国防生不影响正常录取,还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如果你报考国防生,但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此时只要...全部
考军校是不可能的!
但进入某些地方大学,然后成为国防生,照样可以成为军人。
你有资格报考国防生吗
据总政干部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应该具备以下 条件:
一是政治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拥护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优良,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二是年龄条件,必须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的8月31日) ;三是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1997后 联字第2号)
报考国防生不影响正常录取,还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如果你报考国防生,但不符合国防生录取资格,此时只要你的统考成绩达到 报考高校相同专业,或者相近专业录取分数线,且符合招生高校录取条件的,与 其他考生同样对待,并按有关招生规定参加报考专业的正常录取。
所以,从某种 意义上说,高中毕业生报考国防生志愿,不但不影响考生填报所有志愿的正常录 取,而且使考生多了一次选择机会。
走完这几步,你就可以成为国防生了
第一步,填报志愿。
志愿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在高考填报志愿时,选择填 报有关高校招收国防生的专业。对于上线的考生,由所在省军区系统按照有关规 定组织政审、面试和体检。有关学校及专业的详细情况,请与你要报考的高校招 生工作办公室或军队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联系。
第二步,政审。其工作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工作同步进 行。报考国防生首先要接受政治审查,国防生政治审查表内容主要包括:家庭主 要成员的工作及政治情况;主要社会关系的工作及政治情况;本人在中学期间的 学习及现实表现;学校审查意见;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查意见。
第三步,面试。根据担任军官的素质要求,军队有关部门将根据需要,对考 生的报考动机、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反应能力等进行考 查和了解。
政审和面试均合格者,参加体检,由有关部门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 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
第四步,体检。体检过程包括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和检验等。据 干部部有关人士透露,对国防生视力的要求有所放宽,患肝脏澳抗阳性等传染疾 病的考生是绝对不能录取的。
此时,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会将政审和体检均合格的有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 ,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审、面试、体检登记表》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作为高校审核录取国防生的主要依据。
第五步,录取。录取工作由招生高校负责,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 公室协助。政审、面试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或者超过报考高校招 生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录取提档分数线,才能参加国防生的录取。
录取国防生必须在高校相应分数批次内进行。生源不足时,可以在服从调剂 的考生中录取,或者报教育部和总政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跨省录取。获得地区( 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 符合国家规定的保送生条件且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综合素质较高的应届生,按照 国家招收保送生的办法,经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可免试保送为国防生。
第六步,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国防生入学前,高校、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 拔培训办公室、学生本人三方必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考生家长(监护 人)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
《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三份)随录取通知书一 起寄送学生本人,学生及其担保人签名(盖章)后,入学报到时将协议书交军队 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
第七步,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学后,高校和军队驻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 训办公室要组织对国防生新生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状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 进行复审复查。
复审复查合格者,经军队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批准后,正式确 认国防生资格。
做学生也要做军人
在校期间,国防生除了参加军政训练等活动外,在管理上与其他在校生相同 ,学习课程与本专业同年入学的其他在校生全部课程内容一致。
参加必要的军政 训练,有利于培养国防生献身国防的思想,养成良好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军人作风 ,掌握相应的军事知识和技能,缩短与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在军政素质方面的差距 。国防生的军政训练主要安排在暑假、双休日或选修课等时间。
军政训练课程主要包括有:《国防建设》、《军事法概论》、《军人心理学 》、《军事体育》、《军事基本技能》、《军事思想》、《战争简史》、《军事 高技术概论》和《军事领导科学与方法》等。
除理论课外,还有一定数量的实践 课。
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到部队工作
为了鼓励和资助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军队专门设立 了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是国家义务性奖学金,在军队选定的高校设立,并报 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审批。
目前,国防奖学金由学费、杂费和生活补助费3部分构成,目前暂按每人每年 5000元标准发放。随着普通高校学费和市场物价变化情况,国防奖学金还将适当 进行调整。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接受并完成必要的军政训练,毕业 后必须按协议到军队工作。
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不影响其享受所在高校其他 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同时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在享受国防奖学金期间,或者毕业时不履行《国防奖学金协议》的学生,认 定其为违约。违约者必须退还已经享受的国防奖学金,并应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 罚。
国防生毕业分配,根据军队的工作需要和他们的实际情况,按照专业对口、 人尽其才的原则合理进行分配,在满足部队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可能兼顾个人 意愿。政治、生活待遇是比照军队院校毕业学员来制订的,比如首次评授军衔、 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等,均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 毕业学员相同,入伍时间从军队有关部门批准的时间开始算起。
■小资料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的需要,由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 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
早在2000年5月,国务院、中央军委就下发了《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 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其中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成为 军队依托地方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主要方式之一。
自2000年开始,包括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在内的一批国家重点高校开展了招收国防生的试点工作,已 招收部队紧缺专业的国防生近2000名。
为了配合国防生的招收工作,军队在选定的地方普通高校都设立了后备军官 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有关国防生的任何问题,你在那里都能得到圆满的解答。
从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暂行办法
为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工作,拓宽选拔培养军队干部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和范围
(一)从高校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应着眼新型军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公平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重点选拔培养部队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适量选拔培养初级军事指挥人才。
(二)选拔范围以理工类专业学生为主,兼顾文史类等其他专业的学生;以设有国防生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的高校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从就近的签约高校中选拔。
(三)选拔对象应是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被录取,或符合保送条件被保送入学的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本科生从二年级学生开始选拔,研究生一般从一年级选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专业等义务性奖学金的学生不参加选拔。
(四)鼓励优秀学生参加国防生选拔。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特长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及毕业后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部队工作的学生优先选拔。
二、选拔计划
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计划,应根据军队生长干部培训规划中确定的专业和数量,结合部队建设对人才的补充需求和高校实际,与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国防生、军队直接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计划通盘考虑,统一拟制。
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
拟制选拔计划,先由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和高校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国防生选拔对象进行预测汇总后提出预案,于每年3月底前报总政治部干部部。选拔计划由总政治部干部部会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每年5月底前下达。
选拔计划下达后,由高校和选培办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三、宣传动员
高校和选培办应重视做好选拔国防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抓住新生入校军训、重大节日、毕业入伍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校园网、校报学报、宣传专栏、广播电视等途径,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学生的国防意识。
宣传动员要纳入高校国防教育体系,要注意发挥高校各级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社会、家庭等各方面的作用。
宣传动员的主要内容包括:(1)我军的优良传统、现代化建设成就及发展前景,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重要意义、培养方式和政策规定;(2)国防生选拔的基本条件、方法程序、毕业后的分配原则和职级待遇;(3)《现役军官法》、《文职干部条例》以及军队干部工作的有关法规制度;(4)部队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高校毕业入伍干部在部队建功立业的突出成就、先进事迹等。
四、选拨考核
选拔国防生的条件和程序,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国防奖学金发放和管理办法》([2000]财事字第0641号)中规定的享受国防奖学金对象的条件,一般应按照学生个人申请报名、院(系)推荐、高校和选培办考核筛选、大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审批的程序进行。
对学生的选拔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选拔年度前一年第二学期集中进行。由学生向所在院(系)报名,院(系)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对其德才表现作出鉴定,提出推荐意见。选培办应会同高校有关职能部门,对选拔对象逐个进行考核。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觉悟、现实表现、学习成绩、特长爱好、身体状况、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方面。培养目标为初级指挥干部的,还应侧重对其形象气质、体魄状况、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素质潜力等项目的考察。
体检一般安排在高校医院进行,也可在就近的军队医院进行。考核选拔工作实行责任制。
当选拔数量不能满足选拔计划时,高校和选培办可在相近专业中从志愿从事军队工作的优秀学生中选拔,并视情由高校进行必要的专业调整。
选拔的国防生名册,应于当年9月底前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核备案。
经批准成为国防生的学生,即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并由高校、选培办和学生三方应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高校和选培办应采取一定方式公布选拔结果。
五、在校培养
高校和选培办应当重视抓好国防生(包括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的国防生)的的在校军政训练和日常教育管理,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学习动态,注重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军政训练任务的同时,利用寒暑假组织国防生到部队参观见学和实践锻炼、增强他们对部队的了解。国防生毕业时应具备军队干部的基本素质,能够基本适应岗位任职的需要。
国防生在培养期间实行全程筛选。
高校和选培办应进行跟踪考察,建立培养考核档案,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登记表》。不适合继续培养的,应取消国防生资格。
六、毕业和派遣
国防生在高校学习期满,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后,高校和选培办要做好对国防生作出毕业鉴定、提出任职建议、健全档案资料等工作。
毕业国防生的分配方案由大军区级单位干部部门与高校和选培办共同拟制,于每年2月底前报总政治部干部部审批并统一下达。
毕业派遣工作由高校和选培办具体组织实施。军队用人单位可视情派人到高校进行考核,并协助高校和选培办做好派遣报到工作。
七、组织领导
国防生的选拔培养工作,事关军队生长干部的质量,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职责。高校和选培办要增强工作责任感,互相支持,通力合作,遵循普通高等教育基本规律,科学合理地安排国防生的在校军政训练及相关活动,确保国防生选拔培养质量。
大军区级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国防生的选拔和培养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并注意研究探索特点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每年选拔培养工作结束后,高校和选培办要于9月底前将书面总结分别报向上级主管部门。
高校和选培办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治部干部部负责解释。
更加具体的情况你可以直接用百度。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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