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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突然解除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的一个朋友自去年10月份进入某合资公司,当时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已经到期,但公司未与其续签劳动合同,但仍与之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现该公司可能与之解除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规定,在员工与用人单位合同结束但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单位应与其续签。但如果单位要强制解除,可否申请仲裁?仲裁的结果会是怎样?会否有经济补偿?

全部回答

2004-11-27

30 0

补贴等津贴试情况而定,可能会有一定的麻烦,工资加上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是会得到支持的。

2004-11-26

32 0

会有一定补偿

2004-11-26

35 0

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走人比较好。

2004-11-26

46 0

合同到期后成为事实劳动关系,视做劳动合同期限没有约定,你这样双方解除关系的,可以得一个月的补偿。解除劳动关系不用提前一个月,随时都可以提出杰出后走人。 你去仲裁也可以提出要求签定劳动合同的请求,这个要你自己选择。

2004-11-26

48 0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视同有合同的情况处理。公司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约,并做出一定的赔偿。如果公司做到这一点,就没有必要仲裁。如果公司不同意,再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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