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里的"伊尹之志"是什么意思
“告归”是发生在这以后,太甲为帝三年,“不明,暴虑,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孟子·万章上》也有类似的说法。 为人臣的伊尹居然有权放逐帝太甲,自己摄政当国,诸侯也接受了;太甲悔过后, 又能迎 归而还授以政,这在后代是不可能实现的事 ,只有在 君主与诸侯间的名分、地位、实力相隔仅仅一层,还没有发展到天壤之别4时才有可能。 太甲若有出格的行为,伊尹便可在诸侯的默许下放逐太甲,这是一种权力的平衡;太甲改过后,伊尹如果拒尔返政,社会出现新的不平衡,也将引起诸侯间的干涉。当时的社会秩序便是依靠这...全部
“告归”是发生在这以后,太甲为帝三年,“不明,暴虑,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孟子·万章上》也有类似的说法。
为人臣的伊尹居然有权放逐帝太甲,自己摄政当国,诸侯也接受了;太甲悔过后, 又能迎 归而还授以政,这在后代是不可能实现的事 ,只有在 君主与诸侯间的名分、地位、实力相隔仅仅一层,还没有发展到天壤之别4时才有可能。
太甲若有出格的行为,伊尹便可在诸侯的默许下放逐太甲,这是一种权力的平衡;太甲改过后,伊尹如果拒尔返政,社会出现新的不平衡,也将引起诸侯间的干涉。当时的社会秩序便是依靠这种相对的平衡来维持的,客观条件便是各方实力相距不远,因而具有相互制约的作用。
战国时的公孙丑对此大惑不解,问他的老师盂轲:“贤者之为人臣也, 其君不贤则固可放欤?”孟轲回答他:有伊尹之志则可, 无伊尹之志则篡也。” 这是当时人的认识,是从儒家的政治理想去美化伊尹。战国时人也往往利用伊尹这一举动去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如楚国朱英劝春串君:“今楚王病,旦暮且卒,而君相少主,因而代立当国,如伊尹、周公,王长而反政,不即遂南面称孤而有楚国?此所谓毋望之福也。
” 都不去理会伊尹逐太甲、迎太甲,终于告归的特有涵意。为了更进一步了解三代的社会特情,再看一段《竹书纪年》中与传统完全不同的记载:“中壬崩,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也。伊尹即位于太甲七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复其父之田宅,中分之。
”伊尹的行为变成完全与后代概念中的篡位一模一样了,不过杀了“大逆不道”的伊尹后,并没有满门抄斩甚或灭族,却是仍立其子,还保留了他的田宅家产。这岂非雄辩地说明了当时的习俗与后世迥异吗?“伊尹告归”是在一个不同的岁月里,完成了他应该而且可能完成的历史使命后,走出了合乎时代精神的一步。
这里的“告归”是辞去辅政,或者说是摄政的职事,回去管理自己的“私邑”封地。因此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致仕。战国及秦汉史籍上、很多处提到“告归”,实际含义是休假。战国时,秦“孝公已死,惠王代后,莅政有顷,商君告归。
”商鞅为何要在此时告归?因为秦惠王还是太子时,曾经触犯过鞅所定的法,太子是嗣君,“不可施刑”,商鞅便“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致使公子虔八年杜门不出,结怨极深。当时的赵良就警告过他,秦孝公一死,他是“亡可翘足而待”。
商鞅于此时“告归”,很明显是为了避仇,暂时摆脱政务,请假回到封地商邑。可是,“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并没有放过他,而从秦惠王发吏捕商君”,商鞅得以逃亡至关下来推断,此时的商鞅应该不在咸阳,否则,以秦法之严,他是不可能从容地逃到关下的。
由于魏人不纳,商鞅只得“复 入秦,走商邑,与其徒属发邑兵北出击郑”尽管得罪秦王,他在私邑依然拥有绝对权威,还可以下令发兵。“告归”也就很难说是严格意义上的“致仕”。秦皇朝时的李斯,上焚书议后,富贵已极。
“斯长男为三川守,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史载“三川守李由告归咸阳,李斯置酒于家,百官长皆前为寿,门廷车骑以千数。”李由的“告归”,是请假来探望老父李斯,丝毫不包含致仕的意思。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