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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方持股比例应为多少?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设立项目公司时,政府方持股比例应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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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8

683 0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 〔2014〕156号)和《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指南(试行)》规定,项目公司是依法设 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项目公司可以由社 会资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 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 于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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