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两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要
一、如果还想继续工作,建议签了再打算,因为即使以前有补偿,也不会太多,毕竟工作要紧。
二、如果不想做了,就争取最大权益,让公司补偿,分析如下:
1、你与公司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实际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2、一般你不与公司签约,视为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应补偿。
3、你在公司工作两年,无论2008年之前的工作时间依据旧法,2008年后的工作时间依新法,前后计算的补偿加起来,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4、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由于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到离职,你还可以获得2倍工资,作为补偿。
三、2个月本人工资+2008年至今双倍的工资(工资已...全部
一、如果还想继续工作,建议签了再打算,因为即使以前有补偿,也不会太多,毕竟工作要紧。
二、如果不想做了,就争取最大权益,让公司补偿,分析如下:
1、你与公司虽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实际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2、一般你不与公司签约,视为公司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应补偿。
3、你在公司工作两年,无论2008年之前的工作时间依据旧法,2008年后的工作时间依新法,前后计算的补偿加起来,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
4、依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由于公司超过一个月未与你签合同,自2008年1月1日起到离职,你还可以获得2倍工资,作为补偿。
三、2个月本人工资+2008年至今双倍的工资(工资已支付的,只能请求再补偿同样数额工资),这基本上是你可以获得最大的补偿。
如果真的打算不做了,公司又不给补偿,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提出劳动仲裁。
附相关法律依据: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