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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工商局能做什么?

如果经工商局口头调解,商家仍不能保证消费者权益, 工商局能做什么,对商家会有什么处罚手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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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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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   (七)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八)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

2018-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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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对商家可以进行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多中处罚。 你可以看楼上的,很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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