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概括起来遗产为三大类:第一类:公民个
人财产所有权;第二类: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第三类:公
民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同劳动所得的合法收
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共同享有的债
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 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
个标准:
1。 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1/2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
也...全部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概括起来遗产为三大类:第一类:公民个
人财产所有权;第二类: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第三类:公
民的债权、债务和其他合法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同劳动所得的合法收
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共同享有的债
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
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几
个标准:
1。 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是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1/2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
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
承。
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
限。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都规定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的条
文,这主要指夫妻个人婚前的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
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
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无事先约定,应按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①未
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
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理。
当其父母死亡,
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
遗产来分割;②对于早已参加工作(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
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
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当从共同共有的
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财产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
的遗产来分割;③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
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债务,应列入其
遗产之中,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偿付。但是,虽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
务确用于全家的共同需要,则属于家庭的共同债务,应用家庭共有财产来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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