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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去哪里办理

我和妻子都是哈尔滨人,但是一直居住在苏州,现在想办理离婚,应该去那里办理?

全部回答

2012-02-01

0 0

如果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去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如果协议离婚,去户口所在地。

2012-02-14

149 0

苏州的法院啊。 因为你们经常居住地在苏州,所以苏州的法院有管辖权。

2012-02-01

149 0

可以在苏州办理诉讼离婚,只要苏州是你们双方的经常居住地, 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012-02-01

163 0

1、从节约诉讼成本的角度讲,在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苏州)已 取得本案的管辖权。 2、哈尔滨原登记地可以受理双方的协议离婚。

2012-02-01

150 0

离开哈尔滨1年就可以在苏州通过诉讼离婚。

2012-01-31

164 0

在苏州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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