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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苏州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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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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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   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
    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下面是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手续办理:   对于离婚、小孩抚养或者财产分割等有任何一个不能达成协议的,只能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
  而对于夫妻双方在异地离婚的,不论是否达成一致,都必须通过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对于被告方是本地的,原告方只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其他证据材料。对于被告方不是本地的,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提供被告方经常居住的证明,该证明是由被告居住地的物业或者居委会开具的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法院在开庭前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转为正式的审判程序。  下面是诉讼离婚手续的办理流程:   1、聘请律师咨询   2、原告(提起离婚的一方)向法院递交起诉书   3、同意立案   4、开庭审理   5、判决离婚   对于第一次起诉办理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则需在判决生效后半年才能再次起诉离婚手续。
  一般法院对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案件大多数会判决准予离婚办理。  对于法院判决(调解)离婚的,双方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只有法院出具的判决(调解)书。这个和离婚证效力一样。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比较: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具备省时,省钱的优点,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协议离婚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   2、协议离婚常常留有隐患,离婚后容易因离婚协议的内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财产分割等方面的纠纷。
    诉讼离婚有律师,法官的专业法律水平保障,对调解书的每一条款都会逐条进行审查,并确保能够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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