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人说我的房子可以在三年后卖到X万,但我说不太可能。于是我们就决定打赌,并且准备签订一个合同再拿到公证处去公证。合同内容主要是:
1、在三年的某个时刻,我必须将我的房子拿出来交给他卖(当然买卖成交后签合同由我和买主签订),否则我要交给他2万的违约金。
2、房子交出来以后的5个月内,他必须将我的房子卖掉,否则他要交给我1。5万的违约金。
3、如果房子他真的以X万卖出去了,我得给他2万元。
但是我们都担心,签订合同后如果对方做不到,违约后自己拿不到违约金,同时他还担心他做到了,我不付给他2万元。
我们想到的方法是:签订合同后双方都提前将违约金/承诺金(实际就是我拿2万,他拿1。5万)放到合法的中间人/中间机构那里,一旦有一方违约,则由中间人/中间机构将违约一方的违约金交给守约方。
但问题是这个方法可行不可行?中间人/中间机构应该找谁?当然还有没有更好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不包括打官司的解决方式,因为我和他都不愿打官司)?。
这合同约定好像就是两人之间在打赌,就好的办法就是公证,至于中间人或中间机构就不可信了,必竟是三年以后的事了,要找也要找两个熟识的朋友
这合同约定好像就是两人之间在打赌,就好的办法就是公证,至于中间人或中间机构就不可信了,必竟是三年以后的事了,要找也要找两个熟识的朋友收起
冽风卷轻尘你好! 到公证处公证只能证明你们有买卖行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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