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你们对房地产比较熟悉,我想请教一个问题,也请其他朋友来帮忙参考:
A是单位工人,单位正在起房子,2008年竣工。A有一个房子指标,但他不想要房子,想要钱,他想把他的房子指标卖给熟人,6万元。
B是外单位的熟人,想买这个房子指标。房子造价大概是七万到八万,加上买指标的六万,大约是十四万。
七十多平米。
存在问题:
1、房子2008年才到手。不知道楼层,因为单位是根据A的条件来分配或抽签。
2、房产证是写A的名字,房子到手五年后,才能改成B的名字。
他们的解决做法是:
1、签协议交易。
2、到市公证处公证。证明这房子确实是由A卖给B了,虽然房产证是写的是A的名字。
各位:
1、请问这样做,A与B的协议、公证和交易是否受法律保护?
2、如果A拿了钱又翻脸不认人,说这套房子是他本人的,房产证是写的是A的名字,要把B赶出去,那B是否还有办法解决?。
冽风卷轻尘你好! 到公证处公证只能证明你们有买卖行为,公证以后如果对方后悔了,只能把房款及违约金拿回来,公证不会对房产过户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五年以后,对方拿到房产证以后,不和你过户,你也没有任何办法,按照你们的协议上面肯定有违约责任,但是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0%,可以这样说,你们的合同价如果算15万,那么对方违约了,最多只能拿回18万,买这种房子风险较...全部
冽风卷轻尘你好!
到公证处公证只能证明你们有买卖行为,公证以后如果对方后悔了,只能把房款及违约金拿回来,公证不会对房产过户进行公证,也就是说,如果五年以后,对方拿到房产证以后,不和你过户,你也没有任何办法,按照你们的协议上面肯定有违约责任,但是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价的20%,可以这样说,你们的合同价如果算15万,那么对方违约了,最多只能拿回18万,买这种房子风险较大,最主要是对方反悔,当然也有安全过户的,具体还要自己做决定。
。收起
1.单位集资房现在政策模糊,能办证不能交易,公正效力会受质疑,公正只证明双方存买卖关系,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2.收了钱要写收据,而且有合同证明买卖行为,B拿回房款没问题,但想交易过户风险很大...全部
1.单位集资房现在政策模糊,能办证不能交易,公正效力会受质疑,公正只证明双方存买卖关系,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2.收了钱要写收据,而且有合同证明买卖行为,B拿回房款没问题,但想交易过户风险很大~`收起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标志,就是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现在你就知道安全不安全了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的转移是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标志,就是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现在你就知道安全不安全了收起
可年时间太长,建议慎重考虑,一般的一至两年为合理!
你好! 在规定年限后交易的单位福利房可以过户,过户之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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