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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遗产继承问题

我的丈夫于2006年去世,留下一些遗产他父母当时口头上说不继承遗产,用来抚养孙子没有书面的证据,到现在他们还有继承的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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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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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们可以放弃继承遗产,其放弃继承的表示是有效的。建议你让他们补一个书面的说明,否则在遗产分割前他们还是可以反悔的。

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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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你的问题,你要明白,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你所有,另一半为你们争议的遗产。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如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所以说,现在的问题是你们的争议财产出于什么状态,有没有变化,如果遗产一直在你手上没有分割,他们还是有去分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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