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单位破产了,我们被迫买段。单位给交了一年的住房公积金。现在我买新房了,但打电话咨询当地社保局及原破产单位,竟说我没有资格取钱。原因竟是因为我们的住房公积金的钱数太少。说我们取出来用处不大,要到我45岁才能取,而我现在才30岁。因为我们厂子特别大,有几万人下岗,住房公积金处的人竟说:你们把钱都取走了,我们这个公积金成立就没意义了。
听说每个地方的政策都不一样,但大休的条件应该差不多吧。我是黑龙江省的,但我在网上没查到我们的??归哪管?
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做合理吗?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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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工厂是否破产,只要职工买房或者退休,重大疾病或者生活贴别困难,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你们厂说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虽然公积金是每个城市不一样,但是大体政策是相同的,只是贷款多少有差别,继续要把,
不管工厂是否破产,只要职工买房或者退休,重大疾病或者生活贴别困难,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你们厂说的理由根本不成立,虽然公积金是每个城市不一样,但是大体政策是相同的,只是贷款多少有差别,继续要把,收起
怎么可以以这个理由不给取。他们瞎说的吧 用于房子的就可以取的正当理由啊 不过厂破产的话就难说了
怎么可以以这个理由不给取。他们瞎说的吧 用于房子的就可以取的正当理由啊 不过厂破产的话就难说了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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