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民事 遗产继承

法律房屋继承问题

  请教一下关于土地分配问题 张某 ,因得不治之证去世,留下妻子王某一人,带着年幼的两个孩子。妻子王某后来又改嫁给了陈某 ,张某在世时留给了妻子的房子和土地,理所当然的过户给了陈某,妻子王某嫁给陈某之后,又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过了几年,妻子王某也因病离开了人世 ,而张某之前的两个孩子仍继续和陈某住在一起,由陈某抚养。
  那么张某的孩子是否有权继承张某之前留给妻子王某的房子和土地。 现在陈某把张某留给妻子的土地,都给了陈某自己亲生的儿子,而张某的两个孩子,却未分到任何土地和房子,请问陈某这样做合法吗?。

全部回答

2008-11-23

0 0
    1、陈某的做法是违法的。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张某去逝留下的遗产由其妻子王某、张某的两个孩子共三个人平均继承。也就是张某死后留下的遗产有三分之二是张某的两个孩子的,不因王某的再婚、也更不能因两个孩子年幼而剥夺孩子的继承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在无遗嘱的情况下,王某死后留下的遗产应由陈某、张某的两个孩子、王某和陈某所生了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共同继承。   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

2008-11-23

44 0
张某去世时留下的财产,应当由给了妻子王某及两个儿子共同继承。 王某与陈某结婚后,王某所继承前无的前遗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两个儿子继承的其父亲的遗产永远是他们的个人财产。 所以,陈某没有权利占有上述财产,更不是“理所当然”,而是非法侵占。 王某去世后其婚前个人财产应当由他的两个儿子继承。 综上所述,张某的两个儿子有权主张收回被陈某非法占有并转移的财产。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遗产继承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民事
遗产继承
婚姻家庭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