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我奶有5个子女,
基本同意鹤云飞的意见,我在补充一点我的见解:一、“我奶有5个子女,小儿子从结婚后就和老人在一起,后因上楼房,小儿子拿出1。5万在1991年,”
该房子从法律上说即可能是你奶奶自己拥有所有权,也可能与其小儿子共同对该房拥有所有权。 主要根据不动产物权登记为准。
二、“在2003年老儿子提出自己购房要求出卖此房,后因老人不同意改为其它儿女谁出3万元给老儿子,就将此房给予此人(并老人赡养到去世为止),有书面协议并各签字和手印,开始有我老姑(我奶奶的小姑娘)继承,”
至此应当不是继承关系,而是你奶奶或者与其小儿子(拥有物权时)对该不动产的一种处分行为(分家析产)。 尽管没有过户,但有书面协议并...全部
基本同意鹤云飞的意见,我在补充一点我的见解:一、“我奶有5个子女,小儿子从结婚后就和老人在一起,后因上楼房,小儿子拿出1。5万在1991年,”
该房子从法律上说即可能是你奶奶自己拥有所有权,也可能与其小儿子共同对该房拥有所有权。
主要根据不动产物权登记为准。
二、“在2003年老儿子提出自己购房要求出卖此房,后因老人不同意改为其它儿女谁出3万元给老儿子,就将此房给予此人(并老人赡养到去世为止),有书面协议并各签字和手印,开始有我老姑(我奶奶的小姑娘)继承,”
至此应当不是继承关系,而是你奶奶或者与其小儿子(拥有物权时)对该不动产的一种处分行为(分家析产)。
尽管没有过户,但有书面协议并各签字和手印,开始有你老姑(我奶奶的小姑娘)实际占有,此时,该房只要你老姑依处分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后就享有完全物权。
三、“但由于我老姑从不来赡养我奶奶,后有我父亲出4万元给老姑做补偿,由我家开始抚养我奶奶,但房子没有到公正处公正。
假如我姐姐(只里应当是你奶奶吧?)过逝,其它子女通过法律想争取这房的继承权,法庭会怎样处理(其它子女从不来赡养老人,也不给老人赡养费,这期间全是我家出钱给老人做饭)”
其他子女没有继承权利。
因为你奶奶在世时已经对该房产进行的处分,尽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姑姑还没有取得物权法上的物权,但根据你奶奶当下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将此房给予老姑(并老人赡养到去世为止),并有书面协议和各位的签字和手印。
法院并不能因为过户就一味地认定该房产是你奶奶的遗产而进行分割。该房产应当属于你姑姑。
补充一点4。因为(有我父亲出4万元给老姑做补偿,由我家开始抚养我奶奶,其它子女从不来赡养老人,也不给老人赡养费,这期间全是我家出钱给老人做饭),你家里可以向你姑姑家协商要求给与补偿,由她将房子转给你们,至少也可以拿回4万元。
这只是我的理解,建议你专业律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