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经过拍卖公司买的国有企业改制的二手房,7月交房可是前几天我去改制企业咨询的时候,负责这个二手房交易的厂长却告诉我因为原来的租赁户在里面加了一个房间现在不肯继续租了,要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我认为不合理,在拍卖前拍卖公司就说了按现行标的物的现状出售。现在钱也交了就等改制企业移交了,却发生了这样事情,我该怎么做?要是不给经济补偿他就不肯搬出去。大家帮帮我吧,
问题不是很清楚。不知道你司是房屋承租人还是出租人。如果是...
谢谢"北方狼"的回复!我在决定卖房之初就已经跟他们沟通过...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