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本人的一位限价房业主朋友来说,因为工作变动离住的地方很远,平常不得不在工作单位附近租房子住,只能在周末回家收拾收拾,现在的限价房既不能出租,也不能转让给他人。政府苦心经营的限价房在空置养蚊子。而一些在附近上班并且合乎条件的市民,却一房难求,限价房十六条的再次拥有自有产权,对于已购买限价房的业主来说难于上青天,本来就收入有限根本不可能再次拥有自有产权。
政府应该研究一下,放宽相关政策(尤其是再次拥有自有产权),允许限价房业主在一定条件(如支付相关费用等)下安排给合乎资格的购房者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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