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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没有偿债能力,子女负连带责任吗

父亲是某合伙企业合伙人,由于厂房是租的,近几年企业经营亏损,欠租金50万元,现被厂房所有权人告上法庭,但父亲本身已没有财产,现在居住的房子是我贷款买的,至今还没还上贷款,请问:我的房子会被抵债吗?这个问题,适用于合伙企业法还是民法通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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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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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是由当事人独立承担责任,没有“父债子还”的法律,子女负连带责任。 但这房子要看是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你的名字就没事了。如果说是你父亲的名字,你说你出的钱也没用,因为法律上是以房产证为准。 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适用《合同企业法》,同时也适用《民法通则》。

2008-05-24

91 0
     首先确认,你自己买房的贷款行为与你父亲的欠租金行为是两个法律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各合伙人之间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你父亲因欠租厂房的租金而被房东起诉,你父亲应首先以自己当初的出资额来偿还,若出资额不足以还清债务的,其他合伙人应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也应把其他合伙人列为第二被告、第三被告等。   如果他们几个合伙人都没有资产了,法院将查封企业,进行拍卖来偿还债务。
  所以你不用担心你的财产,这件事跟你没关系。你父亲所欠的债务又不是因为家庭生活所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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