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全部回答

2018-04-04

3 0
    法定抵销的要件 1、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一般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销,否则无异于强迫对方履行自然债务。如果被动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则可用于抵销。
  对此,可认为债务人抛弃了时效利益。 2、双方互负的债务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故抵销主要是金钱债务。   双方当事人的给付物的种类虽然相同,但品质不同时,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允许以高品质的给付抵销低品质的给付。
   3、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若债权未届清偿期也允许抵销,就等于在清偿期前强制债务人清偿,牺牲其期限利益。因债务人有权抛弃期限利益,在无相反的规定或约定时,债务人可以在清偿期前清偿,所以受动债权即使未届清偿期,也应允许抵销。
  
    在破产时债权人享有破产抵销权,无须届清偿期。 4、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 (1)依给付的性质,如果允许抵销,就不能达到债的目的,故不允许抵销。(2)故意实施侵权行为的债务人,不得主张抵销侵权损害赔偿之债。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