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药品的管理内容、保管方法有哪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化学试剂的剧毒 品、爆炸品和贵重商品(主要为金钼类),应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医
药商品在搬运、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商品外包装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医药商品的货垛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留有距 离。医药商品的储存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黄色;合格品——绿色; 不合格品——红色。
GSP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特殊管理药品 的验收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
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 录,账物...全部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化学试剂的剧毒 品、爆炸品和贵重商品(主要为金钼类),应严格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医
药商品在搬运、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商品外包装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医药商品的货垛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留有距 离。医药商品的储存均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黄色;合格品——绿色; 不合格品——红色。
GSP要求药品经营企业要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特殊管理药品 的验收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特殊管理药品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必须印有规定的
标识和警示说明,特殊管理药品的储存要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账记 录,账物相符。
此外,特殊管理药品的购进、销售和运输按国家对特殊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办
理。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或零售连锁企业的门店,GSP要求必须建立特殊管理药品 的购进、储存、保管和销售制度;配备特殊管理药品的保管设备,应配置存放药品的专柜及保管用设备、工具等;对特殊管理药品应实行双人验收制度;销售特殊管
理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生处方限量供应,销 售及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处方要保存2年;对于特殊管理药品的陈
列和储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
射性药品列为特殊管理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有关生 产、经营、使用部门应严格遵守,加强管理。现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 品的保管方法介绍如下。
①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应严格实行专库(柜)、双人双锁 保管、专账记录。
② 放射性药品的储存应具有与放射剂量相适应的防护装置;放射性药品置放 的铅容器应避免拖拉或撞击。
③ 严格出库手续,出库验发时要有双人对品种、数量、质量进行复查。
④ 按药品的性质决定储藏条件,如麻醉药品的大部分品种特别是针剂遇光易 变质,故应注意避光保存。
由于破损、变质、过期失效而不可供药用的药品,应清点登记,列表上报,监
督销毁,并由监销人员签字备查,不得随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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