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入学时户口迁移至学校,退学后怎么迁回去?
原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退学。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从您的介绍来看,学校可能还没有对您进行退学处理,您需要联系学校,弄清楚学校是如何处理您的学籍、户口和档案等事项目前的状态。 如果学校确实还没有处理,仍挂在学校,在征求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管理机关和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等相关单位意见后,可以同学校协商补办退学手续,将档案...全部
原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退学。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四条规定“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从您的介绍来看,学校可能还没有对您进行退学处理,您需要联系学校,弄清楚学校是如何处理您的学籍、户口和档案等事项目前的状态。
如果学校确实还没有处理,仍挂在学校,在征求家庭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人事管理机关和公安户籍管理机关等相关单位意见后,可以同学校协商补办退学手续,将档案、户口退回原籍。如果学校已经作出处理,需要根据学校提供的去向,再联系有关部门和机构处理相关事宜。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