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哪些团员的团员证应予以收回?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下列团员的团员证应分别予以收回、注销和视为失效。
(1)受到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该团员所在的基层 团委应将其团员证收回。 察看期满,确实承认和改正错误,恢复团员 权利后,再由团组织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2)团员被开除团籍,因其已丧失团籍,所以其团员证应由所在 团的基层委员会收回并注销。
(3)在年度团籍注册期间,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在规定 的时间内到团支部注册,团支部应及时提醒。 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4)团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 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全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下列团员的团员证应分别予以收回、注销和视为失效。
(1)受到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在察看期间,该团员所在的基层 团委应将其团员证收回。
察看期满,确实承认和改正错误,恢复团员 权利后,再由团组织将团员证发还本人。
(2)团员被开除团籍,因其已丧失团籍,所以其团员证应由所在 团的基层委员会收回并注销。
(3)在年度团籍注册期间,除组织上的原因外,团员没有在规定 的时间内到团支部注册,团支部应及时提醒。
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
(4)团员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 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经过帮助教育仍不改正,按《团章》第十 一条规定处理,其团员证即为失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