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统一城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是怎么样?
辽宁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辽宁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费)、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费)。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包括乡镇中心校附设的村小)按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全部
辽宁省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辽宁省政府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指出,整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城市义务教育奖补政策,建立统一的各级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850元(含取暖费)、普通初中每生每年1050元(含取暖费)。
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包括乡镇中心校附设的村小)按不低于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等政策;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