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社区管理体制?
为了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摸索和总结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国
家民政部于1999年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个城市确定了11个城区为“社区建设实验区”,一些社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组织管理模式。 笔者选取哈尔滨、上海和沈阳三个城市社区的改革为案例,对其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1。行政主导型模式: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为例
哈尔滨市南岗区在改革中所建立的社区组织是以加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为核心,以强化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为重点,以增强各部门的协调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为基础的行政主导型模式。
南岗区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从纵向分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其改革重...全部
为了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摸索和总结城市社区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国
家民政部于1999年在北京、上海、沈阳等10个城市确定了11个城区为“社区建设实验区”,一些社区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社区组织管理模式。
笔者选取哈尔滨、上海和沈阳三个城市社区的改革为案例,对其不同的组织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分析。
1。行政主导型模式:以哈尔滨市南岗区为例
哈尔滨市南岗区在改革中所建立的社区组织是以加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为核心,以强化民政部门的主管职能为重点,以增强各部门的协调和社会各界的参与为基础的行政主导型模式。
南岗区社区组织管理体制从纵向分为区、街道、居委会三级。其改革重点放在区一级。在区一级,成立了南岗区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区委书记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南岗区社区建设的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委员会下设“社区建设办公室”和“社区建设指导中心”,前者为协调机构,协调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的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后者为日常工作机构,由民政局长兼任中心领导。在指导中心内部,根据社区建设的内容,由相关的委、办、局组成7个工作指导部,它们均为实质性工作机构,其业务工作、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分别由相关的政府部门负责,同时这一管理工作系统自上而下延伸到居委会一级,以实现民政部门对社区工作强有力的领导和管理。
2。半行政半自治型模式:以上海市卢湾区五里桥街道为例
五里桥街道从社区不同的行政事务和目标出发,建立了三个层面的组织管理系统:
(1)行政组织领导系统:街道办事处及城区管理委员会。
街道办事处作为社区最基本的单元在社区行政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行使领导、协调、监督等职责。城区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派出所、房管所、环卫所、工商所、街道医院、房管办、市容监察分队等单位组成,其主要职能是商量、协调、督察城区管理的各项事务。
(2)行政组织执行系统:四个工作委员会,即市政管理委员会、社区发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市政管理委员会对辖区内市政市容工作实行综合管理;社区发展委员会负责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区福利、劳动就业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要协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治安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街道企业负责,扶持和引导街道经济的发展。
(3)社会组织支持系统:中介组织。这一组织系统由社区内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居民群众及其自治性组织构成。通过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事务咨询委员会及各种居委会组织,对社区事务进行商议、协调、指导、监督和咨询,以对社区行政提供支持,并促进社区行政管理的社会化。
根据五里桥的经验,社区管理委员会是半行政半自治的组织。它一方面承担着协调行政管理系统的条块分工的职能,另一方面对整个社区的各种资源进行协调。社区事务咨询委员会是社区社会化的议事组织,主要负责议事、协调、监督和咨询。
在此基础上,五里桥街道还建立了社区事务调解协商制度,对社区内的重大工作进行通报,以充分发挥街道政府机关法人、社团法人、企事业法人等多种角色的作用。另外,卢湾区街道还充分发挥了居委会的管理、教育、服务等能。
3。自治型模式:以沈阳市春河社区为例
沈阳市在社区体制改革中大胆创新,建立了独具特色的“沈阳模式”,即自治型模式。沈阳市春河社区建立了一套新的社区组织体系,从制度上保证社区民主自治。
春河社区由原来的5个居委会,2700多户居民组合而成,彻底打破了原来由街道行政区所划分的社区界限。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为社区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社区的重大事项;社区管理委员会代替原有的居民委员会(考虑到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居委会的招牌仍然保留),负责社区教育、服务、管理和监督工作,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由社区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人士、居代表、单位代表等人员组成的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对社区管理委员会提出建议,进行监督;社区党委保障和支持社区自治。
在沈阳市春河社区的组织模式中,改革的焦点落在“居委会”这一层面。
这一模式下的社区具有鲜明的“个性”,即自主性较强。社区具有法定的地位,拥有相应的权力,这使社区机构在社区建设和发展中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在自主和自治的前提下,担当社区建设的组织者和管理者。政府作为“导演”,起间接作用,对社区建设主要运用法律或经济手段来调节和引导,用法律和制度来规范社区运行机制。
另外,公众参与也是这一模式的鲜明特色。社区组织机构由居民选举产生,社区内权威人士和代表人士还通过专业咨询机构表达社区的社情民意,并以此对政府的决策施加影响。
需要指出,以上三种模式是在不同的经济发展程度和体制改革背景下产生的,具有各自的特点和存在的合理性。
哈尔滨市是我国北方内陆城市,经济结构比较单一,政治生活比较稳定,以政府为核心,让民政部门唱主角,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逐步展开和社区建设的稳步推进。只是其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改革力度不大,与我国过去的社区管理体制没有本质区别。
上海市是我国沿海开放城市,经济发展的水平较高,经济开发的速率较快,政府民主化意识相对较强,改革的力度也相对较大。其社区体制改革一方面强调党和政府的指导作用,以保持政治经济生活的稳定发展;另一方面也没有忽略经济高度发展背景下的政治民主生活的改善,比较重视社区的行政支持力量,即社区内社会性组织的发展。
因此,它是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沈阳市是我国老重工业城市,国有企业相对较多,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它所承受的压力比其他城市要大得多。沈阳市的社区改革,就是基于市民群众的利益,响应市民群众的呼声而展开的。
它是被逼出来的、自下而上发动的变革。它的大胆创新,是城市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重大突破,是走向现代市民社会的重要一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