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吧大同市政管理委员会下属单位有哪些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文秘、信访、计划生育、保密、信息交流;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城市管理的档案工作;负责编纂行业系统年鉴和修志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 (二)组织编制人事科。 负责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委属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劳动保护的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并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市政维护、公用事业(供热...全部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政务、文秘、信访、计划生育、保密、信息交流;牵头办理人大议案、意见、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城市管理的档案工作;负责编纂行业系统年鉴和修志工作;负责行业系统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办。
(二)组织编制人事科。 负责委属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负责委属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福利、劳动保护的管理;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并对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
(三)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市政维护、公用事业(供热、供气、供水)、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议案和政府规章草案(市长令等),及规范性文件草案、送审及适用中的解释工作;负责研究拟定行业行政性收费规定、管理执法文书;负责行业体改和系统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承办行政执法委托事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有关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
(四)计划财务科 组织制订全市市政维护、公用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负责下达委属单位和系统的预算和补贴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定市政维护、公用事业设施项目预决算;负责行业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协调管理依法征收的费用;负责管理委属单位的国有资金;指导行业系统会计档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委属单位和系统的财务审计工作。
(五)市政管理科 研究拟定全市市政建设的中长期规划、体改方案和法规;指导、监督、检查市政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负责建成区道路、排水、桥梁、路灯设施的审批和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城市夜景灯光的建设计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监管工作;负责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监管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单位的执法、协调、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建设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防汛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市政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企业资质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管理城市夜景照明工作;负责城市经营性停车设施行业的管理。
(六)水务管理科。 研究城市水务发展战略,起草有关城市水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草案,提出城市水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城市供水、计划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城市涉水事务管理工作;制订城市水量分配调度方案,监督管理用水单位计划用水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水务工程和水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并负责立项申报工作;制定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的标准、规范和规程,并监督实施;参与水务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工作;监督管理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及其二次供水单位的供水水质;负责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的管理工作;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和排水水质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城市水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本市水价管理和改革的有关工作。
(七)供热管理科。 负责全市供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城市供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城市中长期供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供热工程备案工作;研究制定全市供热行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供热产品的市场准入;与市有关部门做好供热价格的调整工作;查处有关违反城市供热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供热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负责城市供热企业资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市民的投诉、信访接待处办工作。
(八)燃气管理科。 负责燃气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城市燃气发展规划;组织重要燃气项目的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负责审批燃气企业资质;监督检查燃气行业安全和服务工作;负责燃气供应、储备、企划、混气等厂站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加气站经营资格的审查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加气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九)市容市貌管理科。 负责拟定城市容貌标准,编制城市街容整修的建设计划、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贯彻落实有关市容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制定实施办法;依法对各区市容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对灯箱、牌匾、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彩旗、条幅等设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设点宣传、展销商品、建筑施工、堆放物料和机具管理的监督检查;负责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立面装修的审核会签和管理;负责占道经营的规划和总量控制;负责不洁车辆的监督管理和车辆清洗站设置的监督检查;负责拟定全市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社会力量,为重大活动提供市容环境保障。
(十)环境卫生管理科。 负责拟定环境卫生各项作业质量标准、操作规范,核定工作定额;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环境卫生法规、规章,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计划、检查评比办法,依法对各区、县(市)环境卫生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考核和评比工作;负责拟定全市生活废弃物,特定污染物的处置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生活废弃物三级转运和终端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垃圾渣土排放、运输、处置,特定污染物收集、运输、处置以及卫生清扫保洁、冬季清雪和夏季主要道路洒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制定单位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关应急预案的编制、修定与演练工作;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报告及发布;负责城市数字化管理、监察问题的处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的对策研究;指导检查本系统各单位制定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健全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承担城市道路挖掘、临时占用、管(杆)线建设施工审批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城市用水计划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采用节水型设备的器具审核,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燃气许可证核发,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审批。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十三)城市综合管理协调办公室 负责市属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市区联动以及多区联动处置事项的任务分配、协调及督办;负责市政系统的技术和工程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负责市政维护、公用事业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市政公用基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环评、灾害评估的组织和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市政维护、公用事业、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行业的技术等级标准和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政维护、公用事业科学研究和科技交流与合作工作;组织科技新技术、新工艺科研开发;负责重大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和应用;负责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立项、预算、可行性报告、重要设施实施方案及前期其他工作的初审和报批工作;负责和参与市政公用建设工程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委属单位和系统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考核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市政系统所属单位技术人员培训考核;负责驻同单位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点问题、共性问题的对策研究及有关信息的统计分析。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室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