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海淀区相关规定为例。
(1)住院费用补偿①普通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按规定缴纳当年新农合参合费,领取医疗证后,因病住院或因特殊病种(恶性肿
瘤放、化疗,肾透析,肝、肾、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北京市
三大目录规定,医保内累计满1300元以上,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②住院分娩费用补偿。按规定缴纳当年新农合参合费,领取医疗
证后,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给予住院分娩费用补偿。在海淀区定点医院因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按相关规定享受政...全部
?关于新农合的报销制度,全国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有不同的规定。以北京市海淀区相关规定为例。
(1)住院费用补偿①普通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按规定缴纳当年新农合参合费,领取医疗证后,因病住院或因特殊病种(恶性肿
瘤放、化疗,肾透析,肝、肾、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及儿童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友病)门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参照北京市
三大目录规定,医保内累计满1300元以上,可享受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②住院分娩费用补偿。按规定缴纳当年新农合参合费,领取医疗
证后,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给予住院分娩费用补偿。在海淀区定点医院因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除按相关规定享受政府补
贴外,可再按新农合住院补偿规定保销,报销费用累计在住院补偿费用中。
(2)补偿原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住院医药费用特殊病种费用,门诊医疗费用按医院级别设置报销比例,全年累计补偿金额不得
超过最高补偿限额。
(3)补偿支付标准①住院费用补偿比例及最高限额:第一次住院起付线为1300元,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每次650元(特殊病门诊一年只
扣除一次起付线)住院和特殊病门诊费用扣除起付线和个人自付部分后,一级医院住院补偿比例为80%,二级医院为70%,三级医院九
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I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住
院补偿比例为70%,三级医院其他疾病住院补偿比例为55%。
个人全年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补偿封顶线为18万元。②门诊费用补偿
比例及最高限额:2012年,参合人员发生的门诊费用,扣除自费部分后,原则上起付线不低于1〇〇〇元,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50%,个
人门诊补偿年累计最高补偿额为1万元。
各镇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