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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事故对方全责,4S店修要花20万。车是07年6月的POLO,买的时候是12万,自已上的车辆损失险是103800

请问如果在4S店修,法院支持修理费用20万元吗?或者我可不可以要求对方赔偿10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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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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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结果的,一般来说作为三者(无责方),修车的费用超过车子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话,还是得按车子当时的实际价值推定全损的。基本上就是说,修要20W,买同样的折旧后的车子10W,顶多会赔偿10W。按少的来算。这体现了保险原则中规定的损失补偿原则。按照你现在的情况,如果车子是刚买的,能赔到12W,如果用了一段时间,则需折旧赔付。而跟你买的车损险保险金额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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