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倒插门到女方、女方父母对我不好、想回去、女方不让我迁户口走!用什么方法不通过女方迁移走我的户口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是不能迁移的: 1、当事人迁移户口,必须要有户口迁出(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并且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才能迁移; 2、建议当事人和女方及其家长协商解决此事,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全部
在该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是不能迁移的: 1、当事人迁移户口,必须要有户口迁出(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入)证明,并且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的,才能迁移; 2、建议当事人和女方及其家长协商解决此事,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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