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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异后,儿子判给父亲,女儿判给母亲。母亲有权要儿子抚养吗

父母在十多年前离婚了,儿子由父亲抚养,女儿由母亲抚养。现在子女都成家了,父母又在一起生活,但父母没有复婚。对于这种情况,我想问一下,父母的赡养问题该怎么处理。父母和女儿觉得,一切都应该由儿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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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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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关系是因血缘关系形成的,是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该关系不能人为的或者通过法律的规定予以别除,事实上父母离婚并未放弃抚养孩子的责任,两个孩子分别由父母亲抚养也是父母对孩子履行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因此你们的父母对你们已经尽了抚养的义务,你们没有理由对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父母和女儿认为只有儿子应承担赡养义务没有法律依据,与事实也不相符。
  父母离婚后,和子女的关系没有任何改变。子女都改赡养父母。是有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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