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民办非企业单位资料变更办理所需哪些材料呢?
基本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董(理)事会决定变更的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理)事签名,并加盖公章)。
3。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变更住所除外。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持相关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其申请变更登记,须提交变更后的执业许可证、相关批复及复印件。
6。受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变更法定代表人另须提交的材料:
1。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全部
基本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2。董(理)事会决定变更的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董(理)事签名,并加盖公章)。
3。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表》,变更住所除外。
4。《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5。持相关前置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其申请变更登记,须提交变更后的执业许可证、相关批复及复印件。
6。受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变更法定代表人另须提交的材料:
1。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定代表人的离任财务审计报告;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2104表,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
变更举办者另须提交的材料:
1。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清算报告书,并经新旧举办者签名确认。
2。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新举办者出资的验资证明。
变更住所另须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社会组织住所变更登记表》。
2。新住所使用权证明(自有物业应当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物业应当提供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期限1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提交无偿使用协议)。
变更注册资金另须提交的材料:
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修改章程须提交的材料:
1。章程修改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列明修改之处并说明理由;
2。
董(理)事会决定修改章程的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董(理)事签名,并盖有公章),会议纪要应说明出席会议的人员、章程修改内容、表决通过方式等;
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附盖有核准章的旧章程1份,盖有公章的新章程2份。
4。受托经办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