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后户口办理
工作后户口办理
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在外地或在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及个人管理的,应将人事档案调(转)入人才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后,按程序办理入户。调(转)人事档案请到档案接转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凭《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出具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不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个体工商户主本人可办理入户,须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4、与接收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
5、《毕业...全部
工作后户口办理
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1、人事档案在外地或在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及个人管理的,应将人事档案调(转)入人才中心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后,按程序办理入户。调(转)人事档案请到档案接转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商调函》,回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凭《人事档案代理合同书》,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3、出具接收单位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不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个体工商户主本人可办理入户,须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
4、与接收单位签订的聘用协议;
5、《毕业证》(按职称条件迁入户口者出具职称证和考评职称文件);
6、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无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者,请按下列顺序落户:①配偶或父母住房所在地②接收单位集体户③按学历条件迁入者,可落人才中心集体户);
7、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非农业户口成人随迁,需将人事档案一并调(转)入市人才中心,并在原籍办理失业证。
外地应届毕业生这样落户
国家计划内统招并具有《报到证》的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成都市六城区以外毕业生办理入户,凭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学生就业”窗口领取《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五份,三方单位盖章后,将表返回学校派遣至市人才中心再办理入户,同时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所需材料包括:①《报到证》②户口迁移证并在下方注明身高、血型③毕业证复印件④到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公安分局照的身份证照片3张;⑤三方单位盖章的《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⑥双方单位盖章的《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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