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补偿标准?

国有企业破产,职工的补偿标准?

全部回答

2019-04-08

0 0
这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地区标准不同,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国资委。

2019-04-08

142 0
    一、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就是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因此,国企破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要由国资委监管,并将剩余资产交到财政局。 二、国企破产,职工补偿规定 (一)关于国有破产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国有破产企业中1986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选择自谋职业的职工,可按规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不能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只能领取经济补偿金。
     2、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规定,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无论1986年10月1日前后参加工作,出中心时只能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 (二)关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和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办法 1、一次性安置费计发办法。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有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政办[2000]13号)规定,国有破产企业符合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条件的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标准,原则上不超过破产企业所在地(市)、县(市)上一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计发标准按企业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金计发办法。 未进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且在1986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以企业破产时本人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下岗职工,以本人进中心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经济补偿金。
  领取经济补偿金人员如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发。   。

2019-04-08

113 0
一般的是按一年工龄给一个月工资(最低标准),各个单位标准都不同。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公务办理
军事
时事政治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宗教
求职就业
求职就业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