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为要迁户口,需要办理户籍证明与未婚证明,现有如下疑问,希望达人解决,不胜感激!
1.本人身份证的签发机关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是否意味着要到此处办理户籍证明与未婚证明;
2.本人的户口是在毕业时迁入深圳的,离职的时候放在了人才市场管理,办理上述证明时会否需要和人才市场打交道;
3.是否可以让别人代为办理,需要出具哪些证明,如身份证还是身份证复印件。
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由此可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不过,具体管理你的户籍的不是分局,而是你迁入深圳时落户单位所在辖区的派出所。 你可去此地办“户籍证明”。
不过,通常户口本本身就是“户籍证明”,看你当时的户口本是单独的户口本还是集体户口本?若是单独的,拿出这个本就可以“证明”了;若是集体的,则需要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全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由此可知,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就是你的户籍所在地——不过,具体管理你的户籍的不是分局,而是你迁入深圳时落户单位所在辖区的派出所。
你可去此地办“户籍证明”。
不过,通常户口本本身就是“户籍证明”,看你当时的户口本是单独的户口本还是集体户口本?若是单独的,拿出这个本就可以“证明”了;若是集体的,则需要去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可见,你的未婚证明不关公安局的事,你应该找“工作单位”作证明。这得要你自己想办法:如果你和你工作过的原单位关系沿好,可以让他们出一个证明,至少可以出一个“阶段性的证明”:即证明你在那里工作期间没有结婚;然后再到你现在的工作单位出一个“现在阶段未结婚”的证明,两份证明加起来就可以了。
委托他人办理,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可能不会很顺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