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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上海市的陪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请问上海市的陪产假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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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01

150 0
一般一个月左右,看公司而定

2013-07-01

165 0
产假一般为3个月,晚婚晚育者可延长至四个月。产假90天包括法定节假日。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2013-07-01

151 0
5天吧

2013-07-01

181 0
    1、 男子陪产假条件: 女子已婚姻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24周岁符合晚育标准。如女子不符合该标准生育的目前上海男子不享受陪产假。 2、 男子陪产假(晚育护理假): 假期为三天 ,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3、法规依据: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4年) 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第三十三条 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七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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