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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到法院起诉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邻居向我借款1万元,可后来他车祸身亡。我向其妻子要求还钱,她听说“人死债休”,就拒绝还款。借条没写还款日,我现在到法院起诉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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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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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死债休”没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 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该笔借款是你邻居与其妻子在婚姻关 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或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即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 共同债务是一种无限连带责任。现在你邻居已经去世,你邻居的妻子依法应承担 该债务的全部清偿责任;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而中断 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债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 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
  从2004年6月最后一次具体还款日期起算2 年期间内,如果你没有再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则过了民事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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