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牙拔牙属于新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吗
不予报销。
关于印发枞阳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合管〔2009〕5号
五、门诊补偿
(二)普通门诊补偿。人均25元,以户为单位集中使用。仅限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参合对象本年度门诊医药费用。 本年度内有效。
1、补偿范围: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灌肠、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等治疗费;B超、彩超、胃镜、心电图、放射、化验等常规检查费;《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08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范围内的药品费。
村卫生室仅限于使用《安徽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全部
不予报销。
关于印发枞阳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枞合管〔2009〕5号
五、门诊补偿
(二)普通门诊补偿。人均25元,以户为单位集中使用。仅限在乡镇、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参合对象本年度门诊医药费用。
本年度内有效。
1、补偿范围:肌肉注射、静脉注射、灌肠、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等治疗费;B超、彩超、胃镜、心电图、放射、化验等常规检查费;《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2008版)》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范围内的药品费。
村卫生室仅限于使用《安徽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内药品。
2、补偿比例:实行分级按比例,每户当年普通门诊医药费报销金额不得超过其门诊统筹基金总额。
医院级别 补偿比例
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 35%
县内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0%
3、参合农民在县内乡镇、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医药费用,实行即时结报。
4、门诊医药费用控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次均费用不超过30元,单次补偿封顶额10元;县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次均费用不超过60元,单次补偿封顶额18元。
八、参合对象医药费用不予支付项目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2、眼镜、义眼、义齿、健脑器、皮(钢)背心、钢围腰、钢头颈、胃托、肾托、阴囊托、子宫托、拐杖、轮椅(残疾车)、畸形鞋垫、药枕、药垫、热敷袋、压脉带、输液网、提睾带、疝气带、护膝带、人工肛袋等器具。
(四)治疗项目类
4、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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