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操作是怎样的?
一、推介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自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开始推介活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限)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参加推介活动的人员在推介活动前应进行认真、充分的准备,并向中国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通过因特网以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像直播和文字直播)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关于进行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应与其招股说明书摘要(...全部
一、推介 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在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后向询价对象进行推介和询价,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投资者进行推介。自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开始推介活动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限)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应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参加推介活动的人员在推介活动前应进行认真、充分的准备,并向中国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
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在发行前,必须通过因特网以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像直播和文字直播)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关于进行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应与其招股说明书摘要(或招股意向书)同日同报刊登,并在拟上市证券交易所的指定网站同天发布。
网上直播推介活动的公告内容至少应包括网站名称、推介活动的出席人员名单、时问(推介活动不少于4个小时)等。所选择的直播网站应尽可能保证投资者上网通畅。直播内容应以电子方式报备中国证监会和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主承销商应积极协助首次公开发行公司做好网上推介活动。发行人、主承销商及为该次股票发行出具分析报告等推介资料的其他专业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询价与定价 具体内容参见本章第二节。【点击查看:第五章第二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估值和询价 】 三、申购 (一)上海证劵交易所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 T日投资者申购;T+l 日资金冻结;T+2日验资及配号;T+3日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T+4日公布中签号,未中签部分资金解冻;T+4日后,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新股认购款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效申购总量配售新股的办法如下: 1.当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上网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上交所按照每1000股配l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并通过卫星网络公布中签率。 缩短1个交易日的资金申购流程:T日投资者申购;T+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十2日公布确定的发行价格和中签率,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摇号抽签、中签处理;T+3日公布中签结果,未中签部分资金解冻。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行资金申购流程 T日投资者申购;T+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2日组织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T+3日资金解冻。 (三)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 1.发行公告的刊登。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发行申购日之前l个交易日刊登网上发行公告,网上发行公告与网下发行公告可以合并刊登。 2.网下发行参与对象不得参与网上发行。对于每一只股票的发行,已参与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不得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
参加网下发行的配售对象再通过网上申购新股的,有权部门依据具体情况暂停或取消其网下配售对象资格。 3.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回拨。发行人可以根据申购情况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与网下发行数量的回拨,最终确定对机构投资者和对公众投资者的股票分配数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资金验资当日,将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之间的回拨数量通知交易所。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交易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进行回拨处理。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回拨处理后将网下申购资金予以解冻。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