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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哪些内容?

化妆品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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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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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妆品产品命名时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1 )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特效”、“高效”、“奇效”、“广谱”、“第X代”等; (3 )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 )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5)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
  如为注册商标或必须用外文字 母、符号的,需在说明书中用中文说明。 进口健康相关产品的中文名称应尽量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 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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