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就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性的贷款,同时也是指按时向资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在职的职工,然后就可以在本市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时,就可以以其现拥有的其他的产权住房作为相应的抵押物,同时还需要由有担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证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的贷款。
根据相关的工作人员介绍,使用公积金可以办理相关的住房贷款,但是还是需要可以持一年半以内的购房合同还有交款的票据和相应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去办理一定的贷款业务。
一般来说,普通的手续可以贷款10万元以下,长还贷的年限一般是25年,但要,一定在职工退休后5年之内还清。 单位只要给职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可以参与贷款工作了。
1、交公积金一般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
2、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1、申请贷款的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满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正常的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这里说的正常缴存指的是:按月连续缴存、预缴和补缴住房公积金。
2、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需处于缴存的状态。
3、对于经核心审批同意的,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一年及以上的,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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