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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程序是怎么样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程序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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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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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劳社医[2003]12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制定本操作规范。   一、参保对象的界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原国有、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与用工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参保人员的缴费时间从每季度的首月算起。医疗关系转移人员从接续时间算起。     三、参保金额的确定:2004年1月至2004年6月期间按30元/每人?月缴纳,同时不再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用。
     四、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补充医疗保险从2004年7月起按48元/每人?年缴纳。   五、凡以前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按12号文件又参保的,其截止缴费时间可延长到2004年3月31日。
    也就是说,在3月底前又续保的,不设6个月的医疗等待期。   六、原参保的现已退休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凡最低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不够的,应一次性补缴。   七、已经退休的人员,不能比照文件规定参加医疗保险。
     八、对单纯参加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其代理费用按每月5元缴纳。     九、新参保人员,6个月后办理医疗证。   十、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办理:   对档案现托管于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应持:   1、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2、医疗保险手册(原已参加医疗保险人员);   3、劳动人事代理手册:   4,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工本费。
       对无档案有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   1、参保人员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2、经劳动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   3、半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工本费。
     十一、关于异地就诊手续:   灵活就业人员到本统筹地区外工作时,住院就诊应办理以下手续:   1、所患病种符合三门峡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2、就医单位必须是当地的定点医院。
     3、入院3日内,将住院证传真到职业介绍代理中心,为其办理住院登记备案手续。   4、出院时,病历复印件和一日清单应到当地定点医院医保科确认加章。报销时,应提供病历复印件、一日清单、报销单据、出院证以及病人的医疗证。
     5、每季度的首月10日至20日为报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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