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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幼天王是怎么死的

太平天国的幼天王是怎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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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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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天贵福(1849-1864) 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长子。广东花县人。初名天贵,后加“福”字。登极后,玉玺于名下横刻有“真主”二字,清方又误称为“福?”。从小诵习“拜上帝会,经籍。
  1860年(文宗咸丰十年)起,以幼主名义发布诏旨。1864年6月6日(太平天国甲子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同治三年五月三日)继位登极称“幼天王”(即幼主)。  7月19日天京失陷。
  次日凌晨为李秀成等护送出城,寻由洪仁玕等送至安徽广德(位皖东南宁国县东北),继被黄文金等迎入浙江湖州(今湖州市)。拟往江西会合李世贤、汪海洋等入湖北,再合陈得才、赖文光等部据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县,位沙市市西北)、襄阳(今襄樊市)以图中原。
  8月复回广德,趋宁国县,旋走浙江昌化(原县于1960年并入浙江省临安县,位今临安县西,现属镇)、开化(位衢州市西北)、常山(位衢州市西),转入江西玉山(位上饶市东北)、广丰(位上饶市东)铅山(今位上饶市西南)、新城(今黎川县,位南城县东南)、广昌(位石城县北)。
    10月9日夜,在石城杨家牌为清军所袭,队伍溃散。25日被俘。11月18日在南昌(今南昌市)殉难。有供词(即《洪福?自述》)。 。

200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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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说因公交恶。同治三年六月,湘军攻破南京,俘虏了李秀成,却没抓到幼天王洪天贵福。本书《战天京》一篇中,谓曾国藩给曾国荃提供了一份克复南京后报捷奏摺的范本,重点强调:“洪秀全之下落,银钱之多寡,不可不说大概,此外皆宜略也” ;洪秀全前此病死,掘墓鞭尸而已,毋庸赘议,但是,幼天王是死是活,却是个问题。
    怎么说这个“大概”,真是一门学问。排除掉“天国”派遣“天使”下凡来拯救幼天王的非常情况,那么,根据经验和常识,洪天贵福的下落无非三种:一、被杀并觅得尸首;二、被杀而找不到尸首;三、 出逃。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毫无疑问,曾氏兄弟可以邀功请赏,朝廷可以明降谕旨宣布反革命彻底垮台。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曾氏兄弟需要找到有力证据(主要是敌我双方人证),证明洪天贵福确已被杀,尸首或被焚毁或被践踏以至于不可辨认,则亦可邀功请赏、亦可明示成功。
  如果出现外逃,则须查明出逃方向、随从人数等数据,或由湘军追击或由友军协剿,将之擒杀后,方能报功,方能昭告天下。     语云:星火燎原;又云:除恶务尽;说的就是“元凶大恶”漏网逃生后的两种解读。
  洪天贵福虽不像其父那样是实实在在的“元凶大恶”,但在此时,却是太平天国革命的“星星之火”,是太平军馀部聊可推戴的象征。没有他这尊偶像,太平军残馀诸军就是无首的群龙,失去战略目标,没有最高指示,无法团结起来进行下一步的战斗。
    而在清廷诸人而言,不能擒杀洪天贵福,势必睡不安寝、食不甘味。胜朝三宝太监郑和七下西洋,耗费无数财力人力,只是为了探寻建文太子的准确下落,就是这种“忧患意识”的具体表现。
  因此,上述三种情况中,最令人放心的乃是死能见尸的捷报,稍可放心的是逃而有迹的“匪踪”,最不令人放心的则是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的“据称”。  第二种情况,所谓被杀而找不尸体,本质上就是最不令人放心的“据称”。
  考虑到这层利害关系,没有十分把握,将领不敢以此报告;没有十分证据,中枢也不敢据此结案。   我们先看看洪天贵福出逃的实际情况。李秀成供状云:   “(六月十六日)初更之候,舍死领头冲锋,自向带幼主在后而耒[来],冲由九帅放倒城墙缺口而出。
    君臣舍命冲出关耒。冲出城之后,过九帅营寨,叠叠层层,濠深垒固。幼主出到城外,被九帅营中,营营炮发,处处喊声不绝,我与幼主两下分离” ;   冲出南京后,李秀成将自己的坐骑让给洪天贵福,故洪天贵福得以逃之夭夭。
  而且,洪天贵福“将头?熨卷,装扮洋人” ,也是得以逃脱的重要原因。  随后,洪天贵福在刘庆汉等人保卫下,从淳化经东坝到达安徽广德,彼时人数不过数百。数日后,洪天贵福又被黄文金接到浙江湖州,订下自赣入鄂以图西安的战略 。
     那么,曾国藩是怎么报告的呢?南京城破后一周,他说:   “曾国荃亲讯李万材供称:城破后,伪忠王之兄巨王、幼西王、幼南王、定王、崇王、璋王乘夜冲出,被官军马队追至湖熟桥边,将各头目全行杀毙,更无馀孽。
    又据城内各贼供称:城破后,伪幼主积薪宫殿,举火自焚等语” ;   然则,此段关于洪天贵福的报告纯属误报。首先,“乘夜冲出”的人众中,就有“伪幼主”;其次,“举火自焚”纯属瞎话。
  当然,曾国藩未必有心造假;他根据李秀成被捕,其他头目被“杀毙”的确实情况,以及“城内各贼”关于“伪幼主”“举火自焚”的供称,进而推测洪天贵福这个弱质少年逃不出湘军的包围,不能不说把握很大。  加之湘军苦战经年,于封功赏爵,皆翘首以待;若单为落实这个细节而延误奏举功勋的时机,实在不得人心。
  因此,他犯了一个平生避之唯恐不及的妄语戒。根据这份报告,清廷乃确信湘军立下了“次第荡平,歼除元恶”的大功,于是“特沛殊恩,用酬劳?帧保淮涡苑饬撕睢⒉⒆印⒛兴母鼍粑?。  但是,如前所述,湘军此役不过“次第荡平”而已,于“歼除元恶”尚功亏一篑。
  那么,严格来说,这是欺君蒙上的罪过;宽容一点,也逃不过欺功冒赏的指责。这份报告,就好似没有会计师签字的公司财报,经不起严密的审计,一旦有人举发,必将招致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很凑巧,左宗棠就做了这个举报者。
    他在七月六日汇报湖州军情的奏折中,毫不留情的揭穿了曾国藩的“谎言”:   “据金陵逃出难民供:伪幼主洪填福 于六月二十一日由东坝逃至广德,二十六日,堵逆黄文金迎其入湖州府城。
  查湖郡守贼黄文金、杨辅清、李元继等皆积年逋寇,贼数之多约计尚十馀万,此次互相勾结,本有拼命相持之意;兹复借伪幼主为名号召贼党,则其势不遽他窜可知。  且江西兵力渐集,李世贤、汪海洋诸逆如不得逞于江西,则遁入浙、闽,复与湖州踞逆相首尾,亦未可知” ;   对照前引李秀成、洪天贵福的自供状,可知左宗棠关于洪天贵福踪迹的情报十分准确。
  惟他推测太平军将在浙、闽汇合,与实情有出入。“借伪幼主为名号召贼党”,这一句话最厉害。  前云星火燎原,是清廷上下最不放心、最为惧怕的局面;经左宗棠此番“可知”、“未可知”的渲染,竟好像立即要成为事实,中枢不由得要回过头来追究曾国藩谎报战绩的责任:   “据曾国藩奏:洪福?积薪自焚;茫无实据!似已逃出伪官。
  李秀成供:曾经挟之出城,后始分散;其为逃出,已无疑义。  湖熟防军所报斩杀净尽之说,全不可靠!著曾国藩查明。此外,究有逸出若干?并将防范不力之员弁从重参办” ;   语气很严厉;不仅斥责前次报告“茫无实据”、“全不可靠”,而且要“将防范不力之员弁从重参办”。
  刚刚犒奖三军,这会竟要择员参办,就像国际体育组织根据药检报告收回违禁选手的奖牌、奖金,并加以禁赛若干年的处罚。  于理则当,奈何情不能堪?承认“伪幼主”果未“歼除”,则前此功赏必须返款退税,湘军整体名誉也要受到损害。
  更重要的是,南京克复之后,曾国藩已经著手裁撤湘军,正为缺少遣散费发愁,幸而朝廷赏赐了大量虚衔、功牌和雀翎,稍可以暂时的荣誉感弥补将士们在物质回报方面的缺憾。现在陡然追究“防范不力”的责任,则竟连精神鼓励也吝啬起来,作为统帅的曾国藩不得不担忧比太平天国的死灰复燃更迫在眉睫的问题——军营哗变。
    因此,他不得不“霸蛮” 将朝廷的指责顶了回去:   “十四日左宗棠寄臣一函,云:‘金陵馀逆漏出数百,亦有数千之说’;臣再三推详,由金陵至广德,县县有兵,层层密布;其中如驻句容之刘铭传、驻溧水之王可?、驻建平之李榕、驻东坝之郑魁武,皆晓事不欺之人,又奉严防逸贼之札。
    若谓洪福?仅带零贼剃?潜遁此数处者,或不知之;若贼至二三千之众,而谓此数处一无闻见,既不截剿,又不禀报,此事理所必无也。臣观附近各县各将之无禀,证以李秀成之亲供,逸出漏网之贼,多亦不过数百。
  其洪福?果否尚存,臣现派蓄?降卒四处访查,不欲仅以难民之言为凭,尚未访有端倪”;   要将指责顶回去,除了针锋相对,别无善策。  当然,针锋相对者,不能冲着中枢,而只能逐条批驳左宗棠的“举发”。
  左宗棠来信说洪天贵福一行“亦有数千之说”;参以前引洪天贵福自供,实不过数百人,然则左宗棠措辞稍涉夸张。且其语出自难民之口,证据可信度自然下降。于是曾国藩列举南京东南城镇守将,说他们都是“晓事不欺之人,又奉严防逸贼之札”,必不可能让数千敌军招摇过市;由此证明左宗棠打的小报告不尽切实。
    在此事并无第一手可靠证据(例如探报、例如降供)的情况下,辩论证据的可信度,不得不使用逻辑推理。曾国藩此番推理,所谓“零贼”“潜遁”,守将“或不知之”;若“二三千之众”,则“事理所必无”,倒也歪打正着,符合实际情况。
  由此,他虽不能全部推翻左宗棠的“谣诼”,但也削弱了其质证的分量。  更精彩的自辨,还在后头:   “至防范不力之员弁;是夕,贼从缺口冲出,我军巷战终日,并未派有专员防守缺口,无可指之汛地,碍难查参。
  且杭州省城克复时,伪康王汪海洋、伪听王陈炳文两股十万之众,全数逸出,尚未纠参;此次逸出数百人,亦应暂缓参办”;   朝旨所谓“防范不力之员弁从重参办”,即打狗不问主人、不看僧面亦不看佛面之意,其意乃在警告湘军统将甚至曾国藩本人。
    但实质性的伤害,则落实到全军的士气;苦战十年的湘军,大功甫一告成(虽不无缺憾),即因难民之谣(并未确切证实)遭受磨折甚至惩罚,实在有伤士气甚至酿成哗变。所以,曾国藩借口“并未派有专员防守缺口,无可指之汛地”,顺势将“防范不力”的责任人由具体的“员弁”转变为抽象的“我军”,援法不责众之义,使此条惩罚意见落空。
    这种实者虚之的文字游戏和诡辩技巧,不得不令人佩服。接下来,他又揭出左宗棠克服杭州时数万太平军逃出的旧创,衡以南京“逸出数百人”的事实,理直气壮的质问:“尚未纠参”前者,何能“参办”后者?左宗棠只是轻轻摸了他一下,曾国藩反手就是一记响亮的大耳光;然则,前此曾国藩安慰郭嵩焘,所谓彼与左宗棠辩难,“素拙于口而钝于辩,终亦处于不胜之势”,是耶?非耶?当然,善辩者从来以“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作为参辩宗旨,决不作出沾沾自喜的骄浮姿态。
    所以,此摺末尾特意安排一段神来之笔:   “抑臣更有幸者:向使破城之夜,该逆大开十三门,每门冲出数百人,不仅由缺口一路,官军亦未必能悉数截剿;向使李秀成不因乡民争匿,羁延时刻,官军亦未必能既脱复擒。
  今之逆贼无几,渠魁就擒,盖全仗皇太后、皇上之福,非臣兄弟之力所能及也” ;   做事情,有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种风格;写辩词,尤其要能领会迅雷风烈之后天淡云闲的妙趣。  整篇都是笔挟风雷,读者初则惊慑,终觉酷薄,口虽噤而心不惬,理虽穷而情必恨。
  辩论之旨,固不在求胜,而在于解纷;若由此树敌(不论敌人或敌意),尤非善辩者初衷。因此,在通过演绎逻辑、比照事实等手法立于不败之地后,善辩者必然要化刚为柔、转巧为拙,为对方留一地步,为全局开一境界,如此方能于事有济,得理而不伤人。
    曾国藩此摺结尾,将湘军浴血奋战、克城擒贼之功勋,全归于今上之“福”德;将兄弟二人呕心沥血、运筹决战之劳苦,全归于微臣之“幸”运。让功的同时,卸掉责任;避谤的同时,邀得谅解。
  左宗棠性情亢直,或不罢休;但是,中枢固已视之为得体、合理的解释,此后便不再追究纵敌、误报之咎,而将重点转向浙、赣地区“截剿”“残匪”的战斗。  曾国藩此次辩难,本意只在回应中枢的责备,并不介意左宗棠的质证;今既获得中枢的谅解,可算功德圆满,自毋庸再与“因忠而愤,以直而亢”的当代孔明争一日之短长了。
     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曾国藩为开脱“伪幼主”逃逸之责,说浙军克复杭州时,太平军“十万之众,全数逸出,尚未纠参”;毕竟对左宗棠和楚军造成了极深的伤害。  左宗棠本是好辩且善辩之人,值此“予不得已”之际,势不能偃旗息鼓,装聋作哑。
  其辞略谓:   “臣战余杭,蒋益澧战杭州,屡次破垒获胜;臣奏两城贼势窘蹙,并未以贼数众多为言,每与交战,逆贼多不过一万数千而止。迭次奏报甚详,尤堪复按。曾国藩称:‘杭城克复,十万之众全数逸出’;所谓‘十万’、‘全数’,果何据乎?两城之贼于二月二十三夜五更窜出,官军皆于黎明时入城;夫以片时之久,一门之狭 ,而谓贼众十万从此逸出,殆无是理!此固不待辨而自明者也。
    至云杭贼全数出窜,未闻‘纠参’;尤不可解。金陵早已合围,而杭、余则并未能合围也;金陵报杀贼净尽,杭州报首逆实已窜出也。臣欲‘纠参’,亦乌得而‘纠参’之乎?至若广德有贼不攻、宁国无贼不守,致各大股逆贼往来自如,毫无阻遏;臣屡以为言,而曾国藩漠然不复介意。
  前因幼逆漏出,臣复商请调兵以攻广德,或因厌其絮聒,遂激为此论,亦未可知。  然因数而疏可也,因意见之弊遂发为欺诬之词,似有未可。臣因军事最尚质实,固不得不辩;至此后公事,均仍和衷商办,臣断不敢稍存意见,自重愆尤” ;   各军分守汛地,最不痛快的事情就是邻省军队贪图攻克城池而不追剿逸敌:彼则因功受赏,己则忙于应付越省之敌,劳而无功,败则受罚。
    故有敌自邻省来,莫不夸大其数,先为日后战绩留一地步:胜,则是力抗大股强敌;败,则是力有不逮,情有所原。曾、左关于杭州逸出“贼”数的争论,其历史原因即在于此。浙江毗邻安徽、江西,后者俱为两江总督辖地;杭州、余杭的太平军撤退后,“出窜”皖、赣,两地防军向上报告,自然要将数目夸大几分。
    杭州失守,太平军守将陈炳文在浙、赣“往来”“裹挟”一番,并曾与李世贤汇合;后向鲍超投降,其花名册有数万之额,也在情理之中。但据此说这些降众就是在余、杭城破的“片时”,从“一门”逃出来的“逸贼”,似又不尽符实。
  故左宗棠要说:“果何据乎”?“殆无是理”。   曾国藩复奏,举出浙军漏“贼”,“尚未纠参”的例子,要求对湘军“暂缓参办”;左宗棠则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  南京被曾国荃围得“铁桶”一般,尚不能防止洪天贵福的突围,杭、余一直未能合围,被陈炳文、汪海洋率众逃出,自亦无可厚非;曾氏兄弟前此报捷,说已将敌军头目“全行杀毙”,“伪幼主”则“举火自焚”,左宗棠于克复二城后写的报告,则清楚说明“首逆实已窜出”。
  相形之下,左宗棠倒是可以援引南京陈案为己开脱,曾国藩却不能通过揭发杭州故事为己辩白。  故左宗棠要反唇相讥:“臣欲‘纠参’,亦乌得而‘纠参’之乎”?   脸面既已撕破,则不妨把话说透。
  洪天贵福逃离南京后,在湖州、广德间往来自如;湖州被浙军收复后,他又从安徽跑到江西,这不就证明了曾国藩在皖、赣本辖内的防务布置大有缺漏?早在去年,左宗棠就在奏折中委婉批评过曾国藩在皖、赣的防务计划 ,私函中则直接批评曾国藩布置失当,说他过于保守,“机势反滞碍而不灵”,甚至用前任钦差大臣周天爵“我以速战法,贼不如法而来”的笑话来讽刺他 。
    故左宗棠对曾国藩进行“精神分析”,说他“因意见之弊遂发为欺诬之词”。   前论曾国藩摺,堪作善辩的典范;今观左宗棠片,也是能言的楷模。曾国藩的辩词胜在逻辑缜密和结构巧妙,左宗棠则根柢事实,气势更盛;洪天贵福出逃、皖赣防务疏漏的“实在情形”,则为左宗棠的辩讼增加了分量,这也是曾国藩无可遮挡的软肋。
    英雄相惜,自能生成一种祥熙光景;英雄相争,则无处不是肃杀气象。倘若不加制止,任二人往复辩难,愈演愈烈,势必至玉石俱焚而后已。因为,随着辩论的深入,双方辩手已不再就事论事,而向揭老底、纠私念甚至人身攻击的方向发展。
  如果现在是“太平有象”的局面,对作为辩论裁判的中枢来说,最有声望的两位疆吏展开互相攻击,必然是一件喜闻乐见的好事。  因为,中枢在调停折中之间,可以通过名正言顺的奖惩处分进行政治权力的调整,改变因叛乱造成的中央与地方、文官制度和军事力量的失衡局面。
  但是,大局未定,中枢并不敢冒险,只能放弃这次难得的机会:   “朝廷于有功诸臣,不欲苛求细故。该督(谓左宗棠)于洪幼逆之入浙则据实入告,于其出境则派兵跟追,均属正办。  所称‘此后公事仍与曾国藩和衷商办,不敢稍存意见’;尤得大臣之体,深堪嘉尚。
  朝廷所望于该督者,至大且远,该督其益加勉励,为一代名臣,以副厚望” ;   此条廷寄,指定发给左宗棠、杨岳斌和沈葆桢三人“伏读”,但是,“朝廷于有功诸臣,不欲苛求细故”,却是针对曾国藩而言。
    如上所述,限于时势,中枢不能借机斩杀事权过重的曾国藩的威风;而左宗棠此次抗颜直辩,要求洗刷曾国藩的“欺诬”,中枢又不能不予交待,故示以“不欲苛求细故”的宽厚宗旨,先稳住左宗棠再说。
  但是,此语尚有更微妙的意味:虽说此份廷寄只是定向发给左、杨、沈三人,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句话必然会通过各种渠道传到曾国藩的耳中;曾国藩一旦听闻,必然有所警醒,庶几能起到儆戒的作用。  这就是中枢在谕旨中加入此语的微意。
  通观曾氏日记诗文及可信的笔记史料,可知他无心弄权,遑论造反;但是,历史上的篡夺案例以及统治者的嫌猜本能,决定了中枢绝不敢完全相信任何一个实力派大臣,故随时随地的敲打这些大臣,成为吾国政治生活中司空见惯的场面。
  实事求是地说,这种统治者与生俱来的秉性,有利也有弊。  有的人因为这种经常的警告,消除掉一切邪念,作了“一代名臣”;有的人忍受不了这种猜疑,急流勇退,国家失此贤才;有的人愤愤不平,发现在上者“技止此耳”,乃萌发“彼可取而代之”的壮志。
  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不管是谁,一旦感受到来自中央的猜疑,心情都不会愉快;若能探测到引发这种猜疑的具体个人,再宽容再大度,他也会致憾于此人。  曾国藩未能免俗,在此事上要深深致憾于左宗棠。
  继咸丰七年的“终制”事件,曾、左二人迎来了双方的“七年之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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